功能主治:1.骨质疏松症,2.佝偻病和软骨病;3.肾性骨病,4.甲状膀腺功能减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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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法骨化醇。 |
淫羊藿、制何首乌、黄芪、石斛、肉苁蓉、骨碎补、菊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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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通华山药业有限公司 |
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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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066 |
国药准字Z20090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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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骨质疏松症,2.佝偻病和软骨病;3.肾性骨病,4.甲状膀腺功能减退症。 |
滋养肝肾、强筋健骨。用于女性绝经后骨质疏松症肝肾不足证,症见腰膝酸软无力、腰背疼痛、步履艰难、不能持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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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骨质疏松症和慢性肾功能不全:每次0.5μg(1粒),每日1次,或遵医嘱。儿童,应遵医嘱。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疗程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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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小剂量单独使用(<1.0mg/d)一般无不良反应,长期大剂量用药或与钙剂合用可能会引起高钙血症和高钙尿症,偶见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及皮肤瘙痒感等。 |
服药过程中,个别患者可能会出现腹痛、腹胀、腹泻、便秘、胃部不适等胃肠道反应;个别患者出现多汗、口干、皮肤瘙痒、口腔溃疡等;偶见可逆性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血尿素氮(Bun)轻度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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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用,安全性尚未确定,妊娠动物摄入过量维生素D可致胎仔畸形。儿童用药:应遵医嘱。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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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骨质疏松症,2.佝偻病和软骨病;3.肾性骨病,4.甲状膀腺功能减退症。 |
滋养肝肾、强筋健骨。用于女性绝经后骨质疏松症肝肾不足证,症见腰膝酸软无力、腰背疼痛、步履艰难、不能持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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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青年患者只限于青年特发性骨质疏松症及糖皮质激素过多引起的骨质疏松症。 2、用药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钙、血尿素氮、肌酐,以及尿钙、尿肌酐。 3、出现高钙血症时须停药,并予有关处理,待血钙恢复正常,按末次剂量减半给药。 4、超大剂量服药可能出现胃肠道系统、肝脏方面、精神神经系统、循环系统等方面的不良反应,如:胃痛、便秘、GOT及GPT升高、头痛、血压轻度升高等。 |
1.过敏体质者慎用。 2.本品服药时间较长,服药期间定期检测肝肾功能。 3.阴虚火旺者慎用。 4.试验过程中,出现1例轻度自汗,盗汗,头晕,失眠,1例尿路感染,尚无法判定与药物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