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轻至中度活动性溃疡性结肠炎的治疗。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巴柳氮钠。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法骨化醇。化学名称:(5Z,7E)-9,10-开环胆甾-5,7,10(19)-三烯-1α,3β-二醇 |
|
生产企业 |
湖北百科亨迪药业有限公司 |
南通华山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748 |
国药准字H2000006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轻至中度活动性溃疡性结肠炎的治疗。 |
1.佝偻病和软骨病。 2.肾性骨病。 3.骨质疏松症。 4.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25g(3袋),一日三次,餐前半小时服用,一疗程8周,尚无使用本品... |
1.骨质疏松症:首剂量0.5μg/天。 2.其它指症:首剂量成人:1μg/天,老年病人:0.5μg/天。体重20kg以上的儿童无肾性骨病者:1μg/天。为了防止高血钙的发生,应根据系列化指标调节阿法骨化醇的剂量。服药初期必须每周测定血钙水平,剂量可按0.25-0.5μg/天的增量逐步增加,大多数成年患者的剂量可达1-3μg/天。当剂量稳定后,每2-4周测定一次血钙。对于骨软化症患者,不能因为其血钙水平没有迅速升高而加大阿法骨化醇的用量,其它疗效指标,如血浆碱性磷酸酶水平,可作为调整剂量更有用的指标。 |
|
副作用 |
偶有头痛、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关节痛等,可自行消失。 |
1.禁用于高钙血症、高磷酸盐血症(伴有甲状旁腺机能减退者除外),高镁血症。 2.具有维生素D中毒症状。对本品中任何成分或已知对维生素D及类似物过敏的患者不能服用阿法骨化醇。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慎用。 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目前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目前无可靠参考文献。 |
儿童注意事项: 慎重掌握服用量,从少量渐增,以免过量服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妊娠动物摄入过量维生素D可致胎仔畸形,故孕妇不宜服用本品。哺乳期最好避免用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用药时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一般来说,因高龄者生理机能低下,要仔细调整服用量。 |
|
成分 |
用于轻至中度活动性溃疡性结肠炎的治疗。 |
1.佝偻病和软骨病。 2.肾性骨病。 3.骨质疏松症。 4.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 |
|
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 巴柳氮钠是一种前提药物,口服后以原药到达结肠,在结肠细菌的作用下释放出5-氨基水杨酸(疗效活性成分)和4-氨基苯甲酰-β-丙氨酸,5-氨基水杨酸可能是通过阻断结肠中花生四烯酸代谢产物的生成而发挥其减轻炎症的作用。 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巴柳氮钠Aimes试验、人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小鼠淋巴瘤细胞TK位点突变试验、小鼠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中国仓鼠肺细胞(CH V79/HGPRT)基因突变试验结果为阳性。 巴柳氮钠代谢产物4-氨基苯甲酰-β-丙氨酸Aimes试验、小鼠淋巴瘤细胞TK位点突变实验为阴性,人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结果为阳性。另一代谢产物N-乙酰-4-氨基苯甲酰-β-丙氨酸Aimes试验、小鼠淋巴瘤细胞TK位点突变实验、人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结果为阴性。 生殖毒性:大鼠经口给予巴柳氮钠高达2g/kg/天时,对其生育力和生殖行为未见明显影响。 致癌作用:大鼠经口给予巴柳氮钠高达2g/kg/天,连续给药2年,未见致癌作用。 |
本品口服后,在肝脏迅速代谢为1α,25-(OH)2D3,对钙、磷代谢和骨骼生长有重要影响,其药理作用同维生素D。 |
|
注意事项 |
1.开始服用本品后短期(一般2周)内,如仅出现排便次数较前增加,属服用该药的自然过程,应坚持服用。 2.不宜与抗生素一同服用。 3.服药期间出现任何不适,立即停药,到医院就诊。 |
阿法骨化醇可以增加肠道钙磷吸收,所以应监测血清中的钙磷水平,尤其是对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在服用阿法骨化醇治疗的过程中,至少每三个月进行一次血浆和尿(24小时收集)钙水平的常规检验。如果在服用期间出现高血钙或高尿钙,应迅速停药直至血钙水平恢复正常(大约需一周时间)。然后可以按末次剂量减半给药。当骨骼愈合的生化指标(如血浆中碱性磷酸酯酶水平趋向正常)时,如不适当地减少阿法迪三的用量,则可能发生高血钙症,一旦出现高血钙症就应立即中止钙的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