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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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代-7H-吡啶并[1,2,3-de]-[1,4]苯并噁嗪-6-羧酸。 |
本品主要成份为罗红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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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宁千里明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哈药集团制药六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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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294 |
国药准字H1999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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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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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于眼睑内,每日3~5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空腹口服,一般疗程为5-12日。 1.成人:一次l50mg(2片),一日2次;也可一次300mg(4片),一日1次。 2.儿童:一次按体重2.5-5mg/kg,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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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氧氟沙星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红霉素或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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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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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参见用法用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低于0.05%的给药量排入母乳,虽然有报道对婴儿的影响不大,但仍需考虑是否中止授乳。 老人注意事项: 如老年人的药动学无明显改变,不需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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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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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尔有辛辣似蜇样的刺激症状。 |
本品为半合成的14元环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抗菌谱与抗菌作用基本上与红霉素相仿,对革兰阳性菌的作用较红霉素略差,对嗜肺军团菌的作用较红霉素强。对肺炎衣原体、肺炎支原体、溶脲脲原体的抗微生物作用与红霉素相仿或略强。本品可透过细菌细胞膜,在接近供体(“P”位)与细菌核糖体的50s亚基成可逆性结合,阻断了转移核糖核酸(t-RNA)结合至“P”位上,同时也阻断了多肽链自受位(“A”位)至“P”位的转移,因而细菌蛋白质合成受到抑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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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宜长期使用;2.使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3.只限于滴眼用。4.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硬化者的半衰期延长至正常水平2倍以上,如确实需要使用,则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 2.轻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给药时间延长一倍(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 3.本品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 4.食物对本品的吸收有影响,进食后服药会减少吸收,与牛奶同服可增加吸收。 5.服用本品后可影响驾驶及机械操作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