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肺胃蕴热引起: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牙痛,暴发火眼,咽喉疼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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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人工牛黄、雄黄、石膏、大黄、黄苓、桔梗、冰片、甘草。 |
氧氟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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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武汉钧安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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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0932 |
国药准字H10950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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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肺胃蕴热引起: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牙痛,暴发火眼,咽喉疼痛等。 |
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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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2~3次。 |
滴耳。成人一次6~10滴,一日2~3次。滴耳后进行约10分钟耳浴。根据症状适当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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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禁用。2.新生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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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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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肺胃蕴热引起: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牙痛,暴发火眼,咽喉疼痛等。 |
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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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平素脾胃虚弱者、大便溏薄者、有过敏体质者以及小儿,多次服用或大剂量应用可能出现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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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请咨询医师。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7.超剂量及长时间服用,必须在医师及医师指导下进行。8.不宜与强心苷类、生物碱类、抗生素类或异烟肼、维生素B1等药物合用。9.特异性或过敏体质者不宜使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只用于点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