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马酸比索洛尔片
Merck KGaA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富马酸比索洛尔片
|
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康忻 |
|
| 规格 | 5mg*10片 |
|
| 剂型 | 片剂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富马酸比绍洛尔。 |
本品活性成份:沙库巴曲缬沙坦钠。 |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心形刻痕薄膜衣片。 |
|
| 生产企业 |
Merck KGaA |
Novartis Pharma Stein AG |
| 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H20100677 |
注册证号H20170344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心绞痛的治疗。 |
用于射血分数降低的慢性心力衰竭(NYHAⅡ-Ⅳ级,LVEF≤40%)成人患者,降低心血管死亡和心力衰竭住院的风险。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可代替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I)或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与其他心力衰竭治疗药物(例如:β受体阻断剂、利尿剂和盐皮质激素拮抗剂)合用。 |
| 用法用量 | 对于所有适应症: 应在造成并可以在进餐时服用本品。用水送服,不应咀嚼。 本品需按照医生处方使用。(其余详见说明书) |
本品可以与食物同服,或空腹服用(参见【药代动力学】)。由于与ACE抑制剂合用时存在血管性水肿的潜在风险,禁止本品与ACEI合用。如果从ACEI转换成本品,必须在停止ACE抑制剂治疗至少36小时之后才能开始应用本品(参见【禁忌】)。推荐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次100mg,每天两次。在目前未服用ACEI或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ARB)的患者或服用低剂量上述药物的患者中,用药经验有限,推荐本品的起始剂量为50mg,每天两次。根据患者耐受情况,本品剂量应该每2至4周倍增一次,直至达到每次200mg每天两次的目标维持剂量。血钾水平>5.4mmol/l的患者不可开始给予本品治疗。SBP<100mmHg的患者,开始给予本品治疗时需慎重,注意监测血压变化。对于100mmHgSBP至110mmHg的患者,应考虑起始剂量为50mg,每天两次。如果患者出现不耐受本品的情况(收缩压95mmHg、症状性低血压、高钾血症、肾功能损害),建议调整合并用药,暂时降低本品剂量或停用本品(参见【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 |
| 不良反应 | 1.服药初期可能出现有轻度乏力、胸闷、头晕、心动过缓、嗜睡、心悸、头痛和下肢浮肿等,继续服药后均自动减轻或消失。2.在极少数情况下会出现胃肠紊乱(腹泻、便秘、恶心、腹疼)及皮肤反应(如红斑、瘙痒)。3.偶见血压明显下降,脉博缓慢或房室传导失常。4.有时产生麻刺感或四肢冰凉,在极少情况下,会导致肌肉无力,肌肉痛性痉挛及泪少。5.对间歇性跛行或雷诺现象的病人,服药初期,病情可能加重,原有心肌功能不全者亦可能病情加剧。6.偶尔会出现气道阻力增加。7.对伴有糖尿病的年老患者,其糖耐量可能降低,并掩盖低血糖表现(如心跳加快)。 |
本品可导致以下具有临床意义的不良反应:血管性水肿、低血压、肾功能损害、高钾血症,详见【注意事项】。 临床试验经验: 由于临床试验是在不同条件下开展的,一种药物在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能与另一种药物在其他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发生率进行直接比较,并且在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这种药物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可能无法反映实际应用中观察到的发生率。 试验 PARADIGM-HF 试验中,在进入比较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诺欣妥?)和依那普利的随机双盲阶段之前,要求受试者完成分别为期 15 天和 29 天(中位值)序贯的依那普利导入期和诺欣妥?导入期。依那普利导入期有 1102 名患者(10.5%)永久终止研究,5.6%是由于不良事件,最常见的是肾功能损害(1.7%)、高钾血症(1.7%)和低血压(1.4%)。诺欣妥?导入期,另外 10.4%的患者永久终止治疗,5.9%是由于不良事件,最常见的是肾功能损害(1.8%)、低血压(1.7%)和高钾血症(1.3%)。由于这一导入期设计,下面描述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低于预期的实际应用中的发生率。(详见说明书) |
| 禁忌 | 比索洛尔禁用于一下患者: 1.急性心衰或处于心衰失代偿期需用静注正性肌力药物治疗的患者。 2.心源性休克患者。 3.二度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者(无心脏起搏器)。4.病窦综合症患者。5.心动过缓者,治疗开始时心率少于60次/分钟。 6.窦房阻滞者。 7.血压过低者(收缩压低于100mmHg)。8.严重支气管哮喘或严重慢性肺梗阻的患者。 9.外周动脉阻塞型疾病晚期和雷诺士综合症患者。 10.未经治疗的嗜铬细胞瘤患者。 11.代谢性酸中毒患者。 12.已知对比索洛尔及其衍生物或本品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怀孕期服本品时,为防止新生儿心动过缓、低血压、低血糖,应在预产期72小时前停用本品。若需继续服用,新生儿在娩出后48~72小时内应密切监护。 |
|
| 儿童用药 | 不宜服用本品。 |
|
| 老人用药 | 请遵医嘱。 |
|
| 药理作用 | 药理学:比索洛尔是一种高选择性的β1-肾卜腺受体拮抗剂,无内在拟交感活性和膜稳定活性。比索洛尔对支气管和血管平滑肌的β1-受体有高亲和力,对支气管和血管平滑肌和调节代谢的β2-受体仅有很低的亲和力。因此,比索洛尔通常不会影响呼吸道阻力和β2-受体调节的代谢效应。比索洛尔在超出治疗剂量时仍具有βl-受体选择性作用。对照的临床研究表明,每天10mg剂量的比索洛尔与每天100mg阿替洛尔,100mg美托洛尔或160mg普萘洛尔的效果相当。比索洛尔无明显的负性肌力效应。口服比索洛尔3—4小时后达到最大放应。由于半衰期为10—12小时,比索洛尔的效应可以持续24小时。比索洛尔通常征2周后达到最大抗高血压效应。比索洛尔通过阻滞心脏β-受体而降低机体对交感肾上腺素能活性的反应,引起心率减慢,心肌收缩力降低,从而降低心肌耗氧量,对冠心病引起的心绞痛有益。急性服用比索洛尔降低心率和搏出量,从而降低心输出量和耗氧量。长期服用比索洛尔,可以降低开始服药时增强的外周阻力。另外β-受体阻滞剂也可通过降低血浆肾素活性而降低血压。毒理学:动物急性毒性、短期毒性(4周)和长期毒性(长达12个月)研究表明,比索洛尔无特异的和不可逆的器官和组织损伤,即比索洛尔特定剂量下没有表现出毒性。没有发现细胞毒性,致突变活性和致癌性。大鼠的生殖毒性研究表明,比索洛尔不影响大鼠的生殖能力和一般生殖行为。 |
|
| 注意事项 | 以下情况使用本品时应特别注意: 1.心衰(用比索洛尔治疗慢性心衰必须先从特殊的剂量替增期开始--详见比索洛尔用于充血性心衰的说明书)。 2.支气管痉挛(支气管哮喘、呼吸道梗阻疾病)。3.与吸入性麻醉剂合用时。 4.糖尿病患者血糖水平波动较大时,可能会掩盖低血糖症状 5.严格禁食。 6.有严重过敏史。 7.正在进行脱敏治疗。 8.一度房室传导阻滞。 9.变异型心绞痛。 10.外周动脉阻塞型疾病(症状可能加重,特别是在治疗开始时) 支气管哮喘哦其他慢性肺梗阻患者使用本品时可能会引起相应的症状,所以应该同时给予支气管扩张治疗。哮喘患者使用本品偶见呼吸道阻力增加。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2.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3.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4. 用药期间应定期监测血压、肾功能;5. 避免与保钾利尿剂、钾补充剂等药物合用。 |
| 药物相互作用 | 1.不推荐的合并用药:用于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的治疗:钙拮抗剂:对收缩力、房室传导和血压有负面影响。用于高血压和心绞痛的治疗:钙拮抗剂如维拉帕米和地尔硫卓:对收缩力和房室传导产生负面影响。静脉给药的患者使用β-受体阻滞剂治疗可导致显著的低血压和房室传导阻滞。用于所有适应症的治疗:可乐定:可增加“反跳性高血压”的风险,还可显著降低心率和心脏传导.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B抑制剂除外),可以增加β-受体阻滞剂的降压效应,同时也增加高血压危险的可能.2.合并用药时应特别注意以下情况:用于高血压和心绞痛的治疗钙拮抗剂如二氢吡啶类衍生物(如硝苯地平):增大低血压的风险.有潜在心功能不全的患者,合并使用β-受体阻滞剂可能会导致心力衰竭。用与所有适应症的治疗:一类抗心律失常药物(如丙吡胺、奎尼丁):可能延长心房传导时间,增强负性肌力效应。三类抗心律失常药物(如胺碘酮):可能延长心房传导时间。拟副交感神经药物(包括四氢氨基吖啶):可能延长房室传导时间.其他β-受体阻滞剂,包括滴眼剂,可以增强其作用。与氯压定联用时,需在本品停用几天后才能停用氯压定,否则可能会引起血压急剧升高。本品与麦角胺类衍生物(如含有麦角胺的抗偏头痛药物)合用时可能会增加外周循环的阻力。胰岛素和口服抗糖尿病药物:增加降血糖效果。阻断β-肾上腺素受体可能掩盖低血糖症状。宜定期监测血糖水平。麻醉剂:减弱反射性心动过速,增加低血压的风险。在诱导和插管期间继续使用β-受体阻滞剂可以降低发生心律失常的危险。患者在接受比索洛尔治疗时,应该告知麻醉师。洋地黄毒甙;减慢心率,延迟房室传导时间。前列腺索合成酶抑制剂:减弱降血压作用。麦角胺衍生物:加剧外周循环紊乱。拟交感神经药物:与比索洛尔合并用药时可以降低二者的作用。治疗过敏反应时需要增加肾上腺素的剂量。三环类抗抑郁药:巴比妥类,吩噻嗪和其他抗高血压药物:降血压作用增强。利福平:可能由于诱导肝药酶而轻度降低比索洛尔的半衰期,通常不需要调整剂量。甲氟喹:增大心动过缓的危险性。 |
)。必须在停止ACEI 治疗 36 小时之后才能服用本品。 禁用于存在 ACEI 或 ARB 治疗相关的血管性水肿既往病史的患者。 禁用于遗传性或特发性血管性水肿患者。 在2 型糖尿病患者中,禁止诺欣妥?与阿利吉仑合用(参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