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康胶囊
贵州维康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骨康胶囊
|
弘益尼美舒利干混悬剂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维康 |
弘益 |
| 规格 | 0.4g*12粒*2板 |
(1g:0.1g)*10袋 |
| 剂型 | 胶囊剂 |
混悬剂 |
| 主要成分 | 补骨脂 、续断 、三七、芭蕉根、酢浆草。 |
本品主要成份:尼美舒利,其化学名称为:N-[4-硝基-2-苯氧苯基]甲磺酰胺。 |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粉末;气微;味微苦。 |
|
| 生产企业 |
贵州维康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657 |
国药准字H20073377 |
| 作用与功效 | 1.苗医:抬蒙抬强;告加洼。2.中医:消肿止痛;舒筋通络;补肾壮骨。用于骨折。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4粒,一日3次。 |
谨遵医嘱 |
| 不良反应 | 头痛,恶心,呕吐,肠胃不适,皮疹,肝功能异常等。 |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等,但症状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出现过敏性皮疹,也可能产生头晕﹑嗜睡﹑消化道溃疡或肠道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征等。 |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肝功能异常者禁用。 |
1. 对本品,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者。2. 消化道出血或消化性溃疡活动期患者。3. 严重的肝功能不全,严重的肾功能障碍(肌酐清除率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无实验证实尼美舒利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应用。尚未证实尼美舒利是否通过母乳排泄,不推荐哺乳期妇女应用。 |
|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用量可根据情况适当减少。 |
| 药理作用 | 骨康胶囊具有促进骨折愈合、镇痛抗炎:骨康胶囊对家兔实验性骨折模型能够促进骨折愈合,可使血清钙含量降低,血清碱性磷酸酶(AKP)含量增加,血清生长激素(HGA)含量增多,同时还有镇痛抗炎作用。 |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可能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
| 注意事项 | 1、有药物过敏史或过敏体质者慎用。2、消化道溃疡者慎用。 |
1. 本品可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2. 有出血性疾病、胃肠道疾病、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或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应慎用。3. 本品通过肾脏排泄,如有肾功能不全,应根据内生肌酐清除率相应调整用药剂量。4. 在服用本品之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用药,进行眼科检查。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血浆蛋白结合率高,可能会置换其它蛋白结合药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