筋骨痛消丸
河南省洛正制药厂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筋骨痛消丸
|
弘益尼美舒利干混悬剂
|
|---|---|---|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 品牌 | 洛正 |
弘益 |
| 规格 | 6g*10袋 |
(1g:0.1g)*10袋 |
| 剂型 | 丸剂(浓缩丸) |
混悬剂 |
| 主要成分 | 丹参、鸡血藤、香附、乌药、川牛膝、桂枝、威灵仙、秦艽、白芍、地黄、甘草。 |
本品主要成份:尼美舒利,其化学名称为:N-[4-硝基-2-苯氧苯基]甲磺酰胺。 |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浓缩丸;气微香,味微苦。 |
|
| 生产企业 |
河南省洛正制药厂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70117 |
国药准字H20073377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行气,温经通络,消肿止痛。用于血瘀寒凝膝关节骨质增生引起的膝关节疼痛、肿胀、活动受限等症。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g,一日2次,温开水送服。三十天为一疗程。 |
谨遵医嘱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等,但症状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出现过敏性皮疹,也可能产生头晕﹑嗜睡﹑消化道溃疡或肠道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征等。 |
| 禁忌 | 孕妇禁服。 |
1. 对本品,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者。2. 消化道出血或消化性溃疡活动期患者。3. 严重的肝功能不全,严重的肾功能障碍(肌酐清除率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禁服。 |
尚无实验证实尼美舒利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应用。尚未证实尼美舒利是否通过母乳排泄,不推荐哺乳期妇女应用。 |
|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用量可根据情况适当减少。 |
| 药理作用 | 1.本品对热板法、醋酸扭体法疼痛反应有抑制法腹部毛细血管通透性增加、琼脂法肉芽肿、大鼠蛋清性足跖胩胀等炎症均有抑制作用;2.对ADP诱导大鼠的血小板聚集亦有抑制作用。 |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可能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
| 注意事项 | 1.孕妇禁服。2.属阳热证患者不宜使用. |
1. 本品可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2. 有出血性疾病、胃肠道疾病、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或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应慎用。3. 本品通过肾脏排泄,如有肾功能不全,应根据内生肌酐清除率相应调整用药剂量。4. 在服用本品之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用药,进行眼科检查。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血浆蛋白结合率高,可能会置换其它蛋白结合药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