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麻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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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天麻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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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益尼美舒利干混悬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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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 品牌 | 弘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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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0.25g*36粒 |
(1g:0.1g)*10袋 |
| 剂型 | 胶囊剂 |
混悬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天麻、羌活、独活、杜仲(盐炒)、牛膝、粉萆?、附子(制)、当归、地黄、玄参。 |
本品主要成份:尼美舒利,其化学名称为:N-[4-硝基-2-苯氧苯基]甲磺酰胺。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4021327 |
国药准字H20073377 |
| 作用与功效 | 祛风除湿,舒筋通络,活血止痛。用于肢体拘挛,手足麻木,腰腿酸痛。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粒,一日2~3次。 |
谨遵医嘱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等,但症状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出现过敏性皮疹,也可能产生头晕﹑嗜睡﹑消化道溃疡或肠道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征等。 |
| 禁忌 | 儿童、孕妇禁用。 |
1. 对本品,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者。2. 消化道出血或消化性溃疡活动期患者。3. 严重的肝功能不全,严重的肾功能障碍(肌酐清除率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尚无实验证实尼美舒利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应用。尚未证实尼美舒利是否通过母乳排泄,不推荐哺乳期妇女应用。 |
| 儿童用药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 老人用药 |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
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用量可根据情况适当减少。 |
| 药理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可能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
| 注意事项 | 1.忌寒凉及油腻食物。2.本品宜饭后服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其它泻火及滋补性中药。4.热痹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关节肿痛如灼、痛处发热,疼痛窜痛无定处,口干唇燥。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6.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本品可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2. 有出血性疾病、胃肠道疾病、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或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应慎用。3. 本品通过肾脏排泄,如有肾功能不全,应根据内生肌酐清除率相应调整用药剂量。4. 在服用本品之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用药,进行眼科检查。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血浆蛋白结合率高,可能会置换其它蛋白结合药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