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公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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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国公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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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益尼美舒利干混悬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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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 品牌 | 君乐 |
弘益 |
| 规格 | 480ml |
(1g:0.1g)*10袋 |
| 剂型 | 酒剂 |
混悬剂 |
| 主要成分 | 当归、 羌活、 怀牛膝(去头)、 防风独活 、牡丹皮、 广藿香、 槟榔麦冬、 陈皮、 五加皮 、厚朴(姜炙) 、红花、 天南星(矾水炙) 、枸杞子、 白芷、 白芍、 紫草、 白术(麸炒)、 川芎、 木瓜、 栀子苍术(炒)、 枳壳(去心麸炒)等。 |
本品主要成份:尼美舒利,其化学名称为:N-[4-硝基-2-苯氧苯基]甲磺酰胺。 |
| 性状 | 本品为深红色的澄清液体;气清香,味辛、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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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2345 |
国药准字H20073377 |
| 作用与功效 | 散风祛湿,舒筋活络。用于风寒湿邪所致的痹病,症见关节疼痛,沉重,伸屈不利,手足麻木,腰腿疼痛。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ml,一日2次。 |
谨遵医嘱 |
| 不良反应 | 个别人服用后可能会出现面部潮红、头晕症状。 |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等,但症状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出现过敏性皮疹,也可能产生头晕﹑嗜睡﹑消化道溃疡或肠道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征等。 |
| 禁忌 | 1.儿童、孕妇禁用。2.风寒外感、湿热有痰时禁用。3.高血压、糖尿病、肝肾功能不全及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
1. 对本品,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者。2. 消化道出血或消化性溃疡活动期患者。3. 严重的肝功能不全,严重的肾功能障碍(肌酐清除率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禁用。 |
尚无实验证实尼美舒利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应用。尚未证实尼美舒利是否通过母乳排泄,不推荐哺乳期妇女应用。 |
| 儿童用药 | 儿童禁用。 |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 老人用药 |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
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用量可根据情况适当减少。 |
| 药理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可能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食物,避风寒。2.本品宜饭后服用。3.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4.糖尿病及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本品含乙醇(酒精)55%~60%,服药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7.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4.放置可出现沉淀,不影响药品质量,摇后可服用。 |
1. 本品可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2. 有出血性疾病、胃肠道疾病、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或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应慎用。3. 本品通过肾脏排泄,如有肾功能不全,应根据内生肌酐清除率相应调整用药剂量。4. 在服用本品之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用药,进行眼科检查。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血浆蛋白结合率高,可能会置换其它蛋白结合药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