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发热患者的局部降温。仅用于体表完整皮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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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由凝胶层、背衬层、盖衬层组成。凝胶层由纯化水、聚丙烯酸、酒石酸、杰马BP、亮蓝、甘油、AP-40F、交联聚维酮、羧甲基纤维素钠、聚丙烯酸钠、乙二胺四乙酸二钠、甘羟铝、二甲硅油、香精制成,背衬层为无纺布,盖衬层为聚丙烯薄膜。本品不含发挥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作用的成分。本品非无菌提供。 |
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成份为替加氟、吉美嘧啶、奥替拉西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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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新时代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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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豫信械备20140002号 |
国药准字H20080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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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发热患者的局部降温。仅用于体表完整皮肤。 |
不能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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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使用前请清洁贴敷部位皮肤,以免影响产品贴敷。 2、沿剪切线剪开包装袋,揭去盖衬层后将凝胶面直接贴在额头或太阳穴、左右颈总动脉、左右腋下动脉、左右股动脉处(可根据需要取数贴贴于不同部位同时使用)。 3、开封后即刻使用,请将未用贴片用包装袋密封。 4、本品反复粘贴会导致粘力减弱,勿重复使用。 5、降温时间和持续时间在不同使用环境下会略有不同,每日可使用数次。 6、居家备用时放入冰箱冷藏(勿冷冻)后使用效果更佳。 |
替吉奥胶囊联合顺铂用于治疗不能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癌患者: 一般情况下,根据体表面积按照下表决定成人的首次剂量。用法为每日2次、早晚餐后口服,连续给药28天,休息14天,为一个治疗周期。给药直至患者病情恶化或无法耐受为止。 体表面积(m2) 首次剂量(按替加氟计) <1.25 每次40mg 1.25-<1.5 每次50mg 1.5 每次60mg 可根据患者情况增减给药量。每次给药量按40mg、50mg、60mg、75mg四个剂量等级顺序递增或递减。若未见本药所导致的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肝肾功能)异常和胃肠道症状等安全性问题,且医师判断有必要增量时,则可按照上述顺序增加一个剂量等级,上限为75mg/次。如需减量,则按照剂量等级递减,卜限为40mg/次。连续口服21天、休息14天,给药第8天静脉滴注顺铂60mg/m2,为一个治疗周期。给药直至患者病情恶化或无法耐受为止。 用法用量的注意事项: 可根据患者情况,参照下述标准增减给药量,每个周期内增量不得超过一个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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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勿贴于开放性伤口、创面、近眼睛位置及口鼻等部位。 2、过敏性体质慎用。 3、本品为外用凝胶膏剂,禁止食用。 |
1. 国外临床试验: 联合治疗 在日本进行的以晚期胃癌患者为对象、比较替吉奥腔囊单药(连续28天口服替吉奥胶囊40-60mg/次,每日2次,休息14天)和替吉奥胶囊联合顺铂(连续21天口服替吉奥胶囊40-60mg/次,每日2次,第8天时给予60mg/m2顺铂)治疗的多中心Ⅲ期随机对照试验,298例可评估不良反应的患者的主要不良反应如下表所示。 非小细胞肺癌联合化疗(连续21天口服替吉奥胶囊,第8天时给予60mg/m2顺铂)的晚Ⅱ期临床试验发现,可评价不良反应的55例患者均发生不良反应,其主要不良反应如下表所示。 (#)4:按美国癌症研究所常见毒性判定标准分级。 单药治疗 在可评估不良反应的578例患者中(不包括下述既往接受过治疗的乳腺癌,胰腺癌和胆管癌患者),不良反应发生率为87.2%(504例)。与其它类型肿瘤相比,既住接受过紫杉醇治疗的不能手术或复发的乳腺癌、乳腺癌和胆管癌患者的不良反应发生率较高,分别为96.4%、98.3%和94.9%。胰腺癌患者不良反应发生率较高,食欲减退、恶心、呕吐和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尤为明显。单药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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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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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或可能妊娠的妇女禁用替吉奥胶囊。[妊娠妇女服用UFT后曾发生新生儿畸形。另外,动物试验也曾发现致畸作用(妊娠大鼠和家兔连续口服替吉奥胶囊(相当于加氟7mg/kg和1.5mg/kg)发现胎儿内脏异常、骨骼异常和骨化延迟)]。 哺乳期妇女服用替吉奥胶囊时应停止哺乳[尚无临床资料,但动物(大鼠)试验发现替吉奥胶囊可经乳汁排泄]。(详见说明书)儿童用药:低体重出生儿、新生儿、婴儿、幼儿和儿童使用替吉奥胶囊的安全性尚未得到验证[尚无临床资料。如儿童必须使用替吉奥胶囊,须考虑其对性腺的影响,特别注意不良反应的发生]。老年用药:由于老年人的生理功能下降,须慎重使用本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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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发热患者的局部降温。仅用于体表完整皮肤。 |
不能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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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的使用对象为发热儿童、孕妇、成人及老人,儿童请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2、请勿贴于眉毛、头发等有毛发部位,以免影响产品粘性。 3、使用过程中若有不适或偶有皮肤表皮发红、瘙痒等不良症状,应立即将本品揭弃停用,如仍未缓解应到医疗机构诊治。 4、本品用于辅助物理退热,不可替代药品,如使用后症状未改善或加重,应及时到医疗机构诊治。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3. 服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常规和肝肾功能;4. 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