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脑部血液循环障碍如暂时性脑缺血发作、中风后遗症、脑缺血引起的脑功能障碍;外周血循环障碍性疾病如慢性栓塞性脉管炎等。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己酮可可碱,其化学名称为3,7-二氢-3,7-二甲基-1-(5-氧代己基)-1H-嘌呤-2,6-二酮。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瑞匹坦。 |
|
| 生产企业 |
郑州卓峰制药有限公司 |
杭州默沙东制药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7667 |
国药准字J20160005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脑部血液循环障碍如暂时性脑缺血发作、中风后遗症、脑缺血引起的脑功能障碍;外周血循环障碍性疾病如慢性栓塞性脉管炎等。 |
阿瑞匹坦胶囊与其它止吐药物联合给药,适用于预防高度致吐性抗肿瘤化疗的初次和重复治疗过程中出现的急性和迟发性恶心和呕吐。(参见“用法用量”)。 |
|
|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用时患者应处于平卧位。初次剂量为己酮可可碱0.1g,于2—3小时内输入,最大滴速不可超过每小时0.1g,根据患者耐受性可每次增加0.05g,但每次用药量不可超过0.2g,每日1—2次,每日最大剂量不应超过0.4g。 |
本品的剂型为口服胶囊。在阿瑞匹坦胶囊与一种糖皮质激素和一种5-HT3拮抗剂联合治疗方案中,本品给药3天。在开始治疗前需仔细阅读5-HT3拮抗剂的说明书。本品的推荐剂量是在化疗前1小时口服125mg(第1天),在第2和第3天早晨每天一次口服80mg。 |
|
| 副作用 |
急性心肌梗塞、严重冠状动脉硬化,严重高血压患者禁用。 |
在大约6500名患者中对阿瑞匹坦的总体安全性进行了评估。高度致吐性化疗(HEC)国内临床试验在接受高度致吐性抗肿瘤化疗(HEC)的中国患者中开展了一项随机对照的临床研究,在该研究中412名患者在化疗第1周期接受了阿瑞匹坦的治疗,其中240名患者继续进入第2阶段的化疗。阿瑞匹坦联合格拉司琼和地塞米松(阿瑞匹坦治疗组)给药方案的总体耐受性良好。临床中出现的主要不良事件为轻度到中度。详见说明书。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未在孕妇中进行充分和对照良好的研究。只有当对母亲和胎儿的潜在收益超过潜在风险时,才可在妊娠期间使用阿瑞匹坦。 阿瑞匹坦可以分泌到大鼠的乳汁中。尚不清楚本品是否可以分泌到人的乳汁中。由于许多药物可分泌到人乳汁中,并且本品对接受哺乳的婴儿可能产生的不良反应,因此,必须根据药物对母亲的重要性决定是否停止哺乳或停止药物治疗。儿童用药:在儿童中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老年用药:在临床研究中,老年人(年龄>65岁)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与较年轻患者(<65岁)相当。因此,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无需调整剂量。 |
|
| 成分 |
脑部血液循环障碍如暂时性脑缺血发作、中风后遗症、脑缺血引起的脑功能障碍;外周血循环障碍性疾病如慢性栓塞性脉管炎等。 |
阿瑞匹坦胶囊与其它止吐药物联合给药,适用于预防高度致吐性抗肿瘤化疗的初次和重复治疗过程中出现的急性和迟发性恶心和呕吐。(参见“用法用量”)。 |
|
| 药理作用 |
1)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头晕,头痛,厌食,腹胀,呕吐等,其发生率均在5%以上,最多达30%左右。(2)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心血管系统:血压降低,呼吸不规则,水肿;神经系统焦虑,抑郁,抽搐;消化系统厌食,便秘,口干,口渴;皮肤血管性水肿,皮疹,指甲发亮;视力模糊,结膜炎,中央盲点扩大,以及味觉减退,唾液增多,白细胞减少,肌肉酸痛,颈部腺体肿大和体重改变等。(3)偶见的不良反应有心绞痛,心律不齐;黄疸,肝炎,肝功能异常,血液纤维蛋白原降低,再生不良性贫血和白血病等。 |
||
| 注意事项 |
(1)有出血倾向或新近有过出血史者不宜应用此药,以免诱发出血。 (2)动物实验中提示长期应用已酮可可碱有增加纤维瘤发生机会,但没有明显致畸形。 (3)严重冠心病,低血压患者慎用。 |
本品是一种剂量依赖性 CYP3A4抑制剂,在主要通过CYP3A4代谢的药物的患者中联用时必须慎用;某些化疗药物是通过CYP3A4代谢的(参见药物相互作用)。阿瑞匹坦125 mg/80 mg疗法对CYP3A4的中度抑制作用可使这些同时服用药物的血药浓度升高(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本品与华法林同时使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的国际标准化比率(INR)明显降低。需要长期服用华法林治疗的患者,在每个化疗周期开始使用本品的3天给药方案后的两周时间内,特别是在第7-10天,应该密切监测INR(见“药物相互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