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抗M胆碱药,主要用于解除平滑肌痉挛,胃肠绞痛、胆道痉挛以及急性微循环障碍及有机磷中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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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消旋山莨菪碱。本品辅料为:氯化钠、盐酸、注射用水。 |
麻黄、紫苏叶、地龙、蜜枇杷叶、炒紫苏子、蝉蜕、前胡、炒牛蒡子、五味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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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郑州卓峰制药有限公司 |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龙凤堂中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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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7252 |
国药准字Z20103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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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抗M胆碱药,主要用于解除平滑肌痉挛,胃肠绞痛、胆道痉挛以及急性微循环障碍及有机磷中毒等。 |
疏风宣肺,止咳利咽。用于风邪犯肺,肺气失宣所致的咳嗽,咽痒,或呛咳阵作,气急、遇冷空气、异味等因素突发或加重,或夜卧晨起咳剧,多呈反复发作,干咳无痰或少痰,舌苔薄白等。感冒后咳嗽或咳嗽变异性哮喘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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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常用量:成人每次肌注5~10mg(0.5-1支),小儿0.1~0.2mg/kg,每日1~2次。 2、抗休克及有机磷中毒:静注,成人每次10~40mg(1-4支),小儿每次0.3~2mg/kg,必要时每隔10~30分钟重复给药,也可增加剂量。病情好转后应逐渐延长给药间隔,至停药。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疗程7-14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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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颅内压增高、脑出血急性期、青光眼、幽门梗阻、肠梗阻及前列腺肥大者、对本品过敏者和尿潴留者禁用;反流性食管炎、重症溃疡性结肠炎、严重心力衰竭者、心律失常患者、严重肺功能不全者慎用。 |
偶见恶心、呕吐,胃部不适,便秘,咽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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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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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抗M胆碱药,主要用于解除平滑肌痉挛,胃肠绞痛、胆道痉挛以及急性微循环障碍及有机磷中毒等。 |
疏风宣肺,止咳利咽。用于风邪犯肺,肺气失宣所致的咳嗽,咽痒,或呛咳阵作,气急、遇冷空气、异味等因素突发或加重,或夜卧晨起咳剧,多呈反复发作,干咳无痰或少痰,舌苔薄白等。感冒后咳嗽或咳嗽变异性哮喘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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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常见的有:口干、面红、视物模糊等; 少见的有:心跳加快、排尿困难等;上述症状多在1~3h内消失。用量过大时可出现阿托品样中毒症状。 |
药效学试验表明,本品可抑制氨水所致小鼠咳嗽和枸橼酸所致豚鼠咳嗽;可增加小鼠气管酚红排泌量;延长磷酸组胺和氯化乙酰胆碱混合液喷雾引喘豚鼠的引喘潜伏期;能抑制巴豆油致小鼠耳肿胀和角叉菜胶致大鼠足肿胀;对卵蛋白哮喘模型豚鼠支气管肺灌流液中白细胞、嗜酸性粒细胞及腹腔液中肥大细胞脱粒发生率有一定的降低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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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急腹症诊断未明确时,不宜轻易使用。 2、夏季用药时,因其闭汗作用,可使体温升高。 3、静滴过程中若出现排尿困难,对于成人可肌注新斯的明0.5~1.0mg或氢溴酸加兰他敏2.5~5mg,对于小儿可肌注新斯的明0.01~0.02mg/kg,以解除症状。 4、如遇变色、结晶、浑浊、异物应禁用。 |
1.运动员慎用。 2.尚无研究数据表明本品对外感发热、咽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肺癌、肺结核等有效。 3.尚无研究数据支持本品可用于65岁以上和18岁以下患者,以及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 4.尚无研究数据支持本品可用于儿童咳嗽变异型哮喘。 5.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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