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预防和治疗由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所致的恶心和呕吐。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盐酸格拉司琼。 |
本品主要成份为法可林。 |
|
| 生产企业 |
陕西量子高科药业有限公司 |
立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731 |
国药准字H32025762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预防和治疗由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所致的恶心和呕吐。 |
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外伤性白内障,先天性白内障,继发性白内障 |
|
| 用法用量 |
口服给药。用量:通常成人用量为1mg/次,2次/日,首次给药于化疗和放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于第一次服药后12小时服用。老年人和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日最大用量:24小时内不超过9mg。用法:用干手取出药片,迅速将本品置于舌上,数秒即可崩解或溶化,崩解后随唾液咽下。不需用水或只需少量水服用,无需咀嚼。 |
滴眼。一次2-3滴,一日3-5次。 |
|
| 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其他5-ht3受体拮抗剂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个别病人用后出现结膜充血及过敏反应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不明确。儿童用药:本品一般不用于婴幼儿。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
| 成分 |
用于预防和治疗由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所致的恶心和呕吐。 |
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外伤性白内障,先天性白内障,继发性白内障 |
|
| 药理作用 |
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及胃肠道紊乱,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升高。上述反应轻微,一般无需特殊处理。过敏反应少见,罕有过敏性休克。服用口腔崩解片剂型可能感觉口腔发干,有粘稠感。 |
||
| 注意事项 |
1.由于本品可减慢消化道运动,故消化道运动障碍患者,使用本品时应严密观察。2.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日剂量不宜超过10mg,以免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3.与食物同时服用时吸收略有延迟。 |
1. 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生指导使用;2. 避免与眼睛直接接触;3. 使用后盖紧瓶盖,防止污染;4. 存放于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5. 如出现不适或症状加重,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