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预防和治疗由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所致的恶心和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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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盐酸格拉司琼。 |
本品主要成份为呋喃唑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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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陕西量子高科药业有限公司 |
赤峰蒙欣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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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731 |
国药准字H15020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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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预防和治疗由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所致的恶心和呕吐。 |
本品仅用于难以根除的幽门螺旋杆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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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给药。用量:通常成人用量为1mg/次,2次/日,首次给药于化疗和放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于第一次服药后12小时服用。老年人和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日最大用量:24小时内不超过9mg。用法:用干手取出药片,迅速将本品置于舌上,数秒即可崩解或溶化,崩解后随唾液咽下。不需用水或只需少量水服用,无需咀嚼。 |
口服。成人常用剂量为一次0.1g(1片),一日3~4次;儿童按体重一日5~10mg/kg,分4次服用,肠道感染疗程为5~7日,贾第鞭毛虫病疗程为7~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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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其他5-ht3受体拮抗剂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主要有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头晕、药物热、皮疹、肛门瘙痒、哮喘、直立性低血压、低血糖、肺浸润等,偶可出现溶血性贫血、黄疸及多发性神经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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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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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1.新生儿禁用。2.14岁以下儿童禁用。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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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预防和治疗由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所致的恶心和呕吐。 |
本品仅用于难以根除的幽门螺旋杆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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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及胃肠道紊乱,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升高。上述反应轻微,一般无需特殊处理。过敏反应少见,罕有过敏性休克。服用口腔崩解片剂型可能感觉口腔发干,有粘稠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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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由于本品可减慢消化道运动,故消化道运动障碍患者,使用本品时应严密观察。2.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日剂量不宜超过10mg,以免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3.与食物同时服用时吸收略有延迟。 |
1.一般不宜用于溃疡病或支气管哮喘患者。 2.口服本品期间饮酒,则可引起双硫仑样反应,表现为皮肤潮红、瘙痒、发热、头痛、恶心、腹痛、心动过滤、血压升高、胸闷、烦躁等,故服药期间和停药后5天内,禁止饮酒。 3.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者可致溶血性贫血。 4.动物实验显示呋喃唑酮对动物有致癌风险,但临床至今有对人类致癌的病例报道,建议使用事权衡利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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