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预防和治疗由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所致的恶心和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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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盐酸格拉司琼。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醋酸环丙孕酮2毫克、炔雌醇0.035毫克。辅料为:乳糖、淀粉、微晶纤维素、请病假纤维素、硬脂酸镁、微粉硅胶、胃溶型薄膜包衣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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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陕西量子高科药业有限公司 |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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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731 |
国药准字H200654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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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预防和治疗由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所致的恶心和呕吐。 |
用于女性口服避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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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给药。用量:通常成人用量为1mg/次,2次/日,首次给药于化疗和放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于第一次服药后12小时服用。老年人和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日最大用量:24小时内不超过9mg。用法:用干手取出药片,迅速将本品置于舌上,数秒即可崩解或溶化,崩解后随唾液咽下。不需用水或只需少量水服用,无需咀嚼。 |
口服。于每次月经出血的第一天开始服药,从药盒中取出标记该周星期日期的药片始用,以后每天按顺序服用,直至服完21片,随后7日不服药。即使月经为停止也要在第8天开始服用下一盒药,应在每天大约相同的时间服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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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其他5-ht3受体拮抗剂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常见的有恶心、呕吐、头痛、乳房痛、经间少量出血;较少见的有抑郁、皮疹及不能耐受隐形眼镜;较严重的不良反应尚有血栓形成、高血压、肝病、黄疸以及过敏反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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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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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预防和治疗由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所致的恶心和呕吐。 |
用于女性口服避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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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及胃肠道紊乱,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升高。上述反应轻微,一般无需特殊处理。过敏反应少见,罕有过敏性休克。服用口腔崩解片剂型可能感觉口腔发干,有粘稠感。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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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由于本品可减慢消化道运动,故消化道运动障碍患者,使用本品时应严密观察。2.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日剂量不宜超过10mg,以免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3.与食物同时服用时吸收略有延迟。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3.未确诊的阴道出血患者禁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5.血栓性疾病患者禁用;6.定期检查血压和肝功能;7.糖尿病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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