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通调血气,止痛调经。用于经期腹痛及因寒所致的月经失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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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三七、五灵脂、蒲黄、延胡索、木香、小茴香、冰片。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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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奥星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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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1020799 |
国药准字Z11020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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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通调血气,止痛调经。用于经期腹痛及因寒所致的月经失调。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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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经期或经前5天一次3~5粒,一日3次;经后可继续服用,一次3~5粒,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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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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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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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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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通调血气,止痛调经。用于经期腹痛及因寒所致的月经失调。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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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3.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月经失调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4.痛经伴月经失调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起服用至痛经缓解。7.按用法用量服,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l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