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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非处方药 医保甲类 国产

浙江普洛康裕天然药物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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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苷口服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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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苦参素葡萄糖注射液
苦参素葡萄糖注射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肌苷。

生产企业

浙江普洛康裕天然药物有限公司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3250

国药准字H2001075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0~30毫升,儿童一次5~10毫升,一日3次。

静脉滴注。每日一次,每次0.6g(1瓶),二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副作用

偶见胃部不适。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禁忌

成分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药理作用

肌苷在体内参与细胞能量代谢和蛋白质合成,提高相关代谢酶的活性,改善肝脏功能,促进受损肝脏的恢复。

本品能降低乙型肝炎病毒(DHBV)感染鸭血清DHBV-DNA水平;对CCl4和D-半乳糖胺所致的小鼠中毒性肝损伤具有保护作用。

注意事项

1.该药品为肝病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该药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4.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 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不建议使用本品。 3.肝功能衰竭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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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7670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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