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利托君片
信东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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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盐酸利托君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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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甲环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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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10mg*10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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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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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盐酸利托君。 |
本品主要成份为: 氨甲环酸。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圆形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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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信东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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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C20160013 |
国药准字H31020040 |
| 作用与功效 | 预防妊娠20周以后的早产。目前本品用于子宫颈开口大于4cm或开全80%以上时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未确立。 |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本品尚适用于: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肝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眼前房出血及严重鼻出血;用于防止或减轻因子VIII或因子IX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术后的出血;中枢动脉瘤破裂所致的轻度出血,如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动脉瘤出血;应用本品止血优于其他抗纤溶药,但必须注意并发脑水肿或脑梗塞的危险性,至于重症有手术指征患者,本品仅可作辅助用药;用于治疗遗传性血管神经性水肿.可减少其发作次数和严重度;血友病患者发生活动性出血,可联合应用本药;可治疗溶栓过量所致的严重出血。 |
| 用法用量 | 诊断为早产并适用本品,最初用静脉滴注随后口服维持治疗,密切监测子宫收缩和副作用,以确定最佳用量。静脉滴注结束前30分钟开始口服治疗,最初24小时口服剂量为每2小时1片(10mg),此后每4-6小时1-2片(10-20mg),每日总量不超过12片(120mg)。每天常用维持剂量在80-120mg(8-12片)之间,平均分次给药。只要医生认为有必要延长妊娠时间,可继续口服用药。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1~1.5g(4~6片),一日2~6g(8~24片)。为防止手术前后出血,可参考上述剂量,为治疗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所致出血,剂量可酌情加大。 |
| 不良反应 | 严重不良反应:横纹肌溶解症(肌肉痛、无力感、CPK升高、血和尿中的肌红蛋白升高):新生儿肠闭塞:因β2受体激动剂所致的血清钾低下。其他不良反应:心血管系统:心悸、心动过速、罕见面色潮红。胎儿的心动过速、心律不齐。肝脏:有时可见GOT、GPT等的升高。血液系统:罕见血小板减少。精神神经系统:有时有振颤,罕见步态不稳。消化系统:有时有腹痛、呕吐出现。过敏症:罕见出皮疹。 |
本品副作用较氨基己酸为少。偶有药物过量所致颅内血栓形成和出血。副作用尚有腹泻、恶心及呕吐;较少见的有经期不适(经期血液凝固所致)。持续应用本品较久者,应作眼科检查监护(例如视力测验、视觉、视野和眼底)。 |
| 禁忌 | 本品用于妊娠20周以上的孕妇;禁用于延长妊娠对孕妇和胎儿构成危险的情况,包括:1.分娩前任何原因的大出血,特别是前置胎盘及胎盘剥落。2.子痫及严重的先兆子痫。3.胎死腹中。4.绒毛膜羊膜炎。5.孕妇有心脏病及危及心脏机能的情况。6.肺性高血压。7.孕妇甲状腺机能亢进。8.未控制的糖尿病。9.重度高血压。10.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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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妊娠致畸作用。(妊娠分类B)据报道,用大鼠和家兔进行繁殖研究,以人用静脉滴注每天用药最大剂量的1/9(1mg/kg),1/3(3mg/kg)及1(9mg/kg)倍,给动物(动物以药粒给药),以人用每天口服维持用药的最大剂量之5与50倍,即10与100mg/kg,给予动物,研究结果显示盐酸利托君对繁殖力和胎儿没有影响。以单剂量静脉1,3和9mg/kg/每天或口服10和100mg/kg/每天,分别给予妊娠6-15天和6-18天的大鼠和家兔,对胎儿无不利影响。以静脉1和8mg/kg/每天或口服10和100mg/kg/每天,给予妊娠15-21天的动物,对大鼠围产期和出生后的幼鼠发育没有影响。并观察到大鼠胎儿体重稍有增加。口服给药不影响繁殖力和生殖行为。对怀孕大鼠给与致死剂量,不会引起胎儿立即死亡。尚没有利托君对妇女妊娠20周前影响的足够的和良好对照的研究,因此,本药不应用于妊娠的第20周以前的孕妇。从妊娠第20周后将利托君给予怀孕妇女的研究表明不会增加胎儿畸形的危险。随机选择跟踪少数儿童至2岁,显示对生长、发育或器官成熟均无影响。但是,虽然临床研究没有证明对胎儿的永久性影响来自利托君,但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因此,只能在明确适应症时使用利托君。某些研究表明,妊娠36周前出生的婴儿,占全部出生婴儿的不到10%,却占围产期死亡数的75%及所有神经性残疾婴儿的一半。有关资料证明在整个妊娠期之前任何时间出生的婴儿比在整个妊娠期满时或期满后出生总人口的婴儿发生神经性或其他残疾的可能性更高。据报道,在大鼠试验中利托君可通过乳汁分泌,因此,在分娩之前用药的情况下,建议避免分娩后立即哺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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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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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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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药理研究表明,盐酸利托君作用于子宫平滑肌的β2受体,从而抑制子宫平滑肌的收缩频率和强度,是一种口服、肌肉和静脉注射均有效延长妊娠,阻止早产的药物。致癌、致畸、对生育力的影响:每日大鼠口服盐酸利托君1mg/kg,10mg/kg和150mg/kg共82周,各剂量组均见有良性和恶性肿瘤,由于在治疗组和对照组之间无明显差异并且无剂量相关性趋向,因此推断无致癌迹象。在大鼠与家兔的繁殖研究中,结果显示盐酸利托君对繁殖力没有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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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对于紧急入院的患者,医生应对子宫颈口的开大、展平及出血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制定安全的给药方案后,严密监护下给药,应避免不必要的用药。1.静脉滴注时,应密切监测孕妇的血压、脉搏及胎儿心跳速率。密切关注胎儿情况,特别是用于急性胎儿窘迫时,如果胎儿情况恶化,需立即停药。胎儿心跳每分钟可能增加25次以上,但通常很少见。 2.为预防由腔静脉症候群引起的低血压,输注时应保持左侧卧位。 3.避免用于心脏病或潜在心脏病人。 4.在延长输液期间,密切监测有糖尿病人或排钾利尿病人的生化指标变化。因本品可以升高血糖及降低血钾,故糖尿病患者及使用排钾利尿剂的病人慎用。停药后24小时内转为正常。 5.本品治疗后曾有孕妇发生肺水肿的报告,原因包括患有心脏病、持续性心动过速(超过140次/分)、子痫以及与皮质类固醇并用,因此要严密监测患者,避免体液过多。如发生肺水肿立即停止用药。 6.胎儿酸中毒时,继续监测是必要的,少数严重酸中毒(PH7.当使用本品预防早产、延缓分娩是因为绒毛膜羊膜未成熟而提早破裂的情况时,要考虑是否会有绒毛膜羊膜炎的发生,用药要谨慎。 8.持续滴注需定期进行血液检查。 9.滴注药量超过0.2mg/min可能会增加不良反应,应加强监护。 10.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 |
1.应用本品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 2.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 3.如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IX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善。 4.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肾盂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 5.宫内死胎所致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本品为安全。 6.慢性肾功能不全时用量酌减,给药后尿液浓度常较高: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用量也应减少。 |
| 药物相互作用 | 1.避免与β受体激动剂和抑制剂同时使用。2.同时使用皮质类激素可导致肺水肿。3.在副交感神经阻滞剂如阿托品存在下可导致高血压。4.与其他副交感神经胺同时使用时,对心血管影响加强。但只要有足够的时间间隔就可避免。因为在给药24小时内有90%的利托君排出体外。5.外科使用的麻醉剂,应考虑对低血压患者的影响可能被加强。 |
1.与青霉素或尿激酶等溶栓剂有配伍禁忌; 2.口服避孕药、雌激素或凝血酶原复合物浓缩剂与本品合用,有增加血栓形成的危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