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痰液粘稠而不易咳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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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氨溴索。辅料为乳糖、微晶纤维素、淀粉、羧甲基淀粉钠、滑石粉、硬脂酸镁。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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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裕欣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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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63194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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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痰液粘稠而不易咳出者。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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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饭后服。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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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已知对盐酸氨溴索或本品其它成份过敏者不宜使用。 2.妊娠头3个月内妇女禁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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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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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痰液粘稠而不易咳出者。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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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皮疹、恶心、胃部不适、食欲缺乏、腹痛、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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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4.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咳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咳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 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