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凉血,化瘀解毒,止痛生肌。用于轻度水火烫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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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紫草、花椒、熟地黄、冰片、黄莲,甘草,当归、麻油。辅料为蜂蜡。 |
主要成分:白鲜皮、蝉蜕、赤芍、当归、防风、甘草、黄柏、金银花、苦参、连翘、生地黄、土茯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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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润泽紫花药业有限公司 |
成都迪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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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30029 |
国药准字Z51022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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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凉血,化瘀解毒,止痛生肌。用于轻度水火烫伤。 |
银屑病、神经性皮炎、湿疹、手足癣、脂溢性皮炎、痤疮、荨麻疹、皮肤瘙痒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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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清洁患处,将药膏均匀涂敷于患处,一日1~2次。采用湿润暴露疗法。 |
口服。一次33克,一日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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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忌食刺激性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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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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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凉血,化瘀解毒,止痛生肌。用于轻度水火烫伤。 |
银屑病、神经性皮炎、湿疹、手足癣、脂溢性皮炎、痤疮、荨麻疹、皮肤瘙痒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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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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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 3.孕妇慎用。 4.水火烫伤面积较大,应去医院就诊。 5.烫伤局部用药一定要注意清洁干净,在清洁环境下最好采用暴露疗法。 6.本药使用时应注意全身情况,如有恶寒发热等症状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 8.用药2~3天症状无缓解或创面有脓苔者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本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忌食刺激性食物,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