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凉血,化瘀解毒,止痛生肌。用于轻度水火烫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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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紫草、花椒、熟地黄、冰片、黄莲,甘草,当归、麻油。辅料为蜂蜡。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阿昔洛韦30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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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润泽紫花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悦康凯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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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30029 |
国药准字H20103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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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凉血,化瘀解毒,止痛生肌。用于轻度水火烫伤。 |
用于单纯疱疹或带状疱疹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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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清洁患处,将药膏均匀涂敷于患处,一日1~2次。采用湿润暴露疗法。 |
涂患处。成人与小儿均为白天每2小时1次,一日6次,共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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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或成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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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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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妇禁用或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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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凉血,化瘀解毒,止痛生肌。用于轻度水火烫伤。 |
用于单纯疱疹或带状疱疹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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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该药品为嘌呤核苷类抗病毒药。其作用机制是干扰病毒DNA多聚酶而抑制病毒的复制,对单纯疱疹病毒、水痘带状疱疹病毒、巨细胞病毒等具有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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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 3.孕妇慎用。 4.水火烫伤面积较大,应去医院就诊。 5.烫伤局部用药一定要注意清洁干净,在清洁环境下最好采用暴露疗法。 6.本药使用时应注意全身情况,如有恶寒发热等症状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 8.用药2~3天症状无缓解或创面有脓苔者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本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连续使用7日,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2.本品仅用于皮肤黏膜,不能用于眼部; 3.涂药时应戴指套或手套;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