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解毒,消肿,止痛,燥“黄水”。用于骨质增生,风湿性关节炎,腰腿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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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透骨草、川附子、白附子、制草乌、制川乌、天南星、鸡血藤、薄荷脑、冰片、樟脑。 |
石斛、人参、山药、茯苓、甘草、肉苁蓉,枸杞子、菟丝子、地黄、熟地黄、五味子、天冬、麦冬、苦杏仁、防风、川芎,麸炒枳壳、黄连、牛膝、菊花、盐蒺藜,青葙子、决明子、水牛角浓缩粉、山羊角,辅料为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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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科尔沁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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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517 |
国药准字Z11020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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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毒,消肿,止痛,燥“黄水”。用于骨质增生,风湿性关节炎,腰腿疼痛。 |
滋阴补肾,清肝明目。用于肝肾两亏,阴虚火旺,内障目暗,视物昏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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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每十二小时左右更换一次,贴患处。 |
口服,一次2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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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皮肤破溃处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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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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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解毒,消肿,止痛,燥“黄水”。用于骨质增生,风湿性关节炎,腰腿疼痛。 |
滋阴补肾,清肝明目。用于肝肾两亏,阴虚火旺,内障目暗,视物昏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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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皮肤红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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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若出现皮肤发红、瘙痒或其它不适等过敏反应时应停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5.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橡胶膏及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慎用;2.忌食辛辣、油腻食物;3.不宜与感冒药同服;4.服用后如出现头晕、心悸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