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酸地塞米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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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醋酸地塞米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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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地蓝消炎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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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颐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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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0.75mg/片 |
0.4g*48粒 |
| 剂型 | 片剂 |
胶囊剂 |
| 主要成分 | 醋酸地塞米松。 |
蒲公英,黄芩,苦地丁,板蓝根 。 |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颗粒或有少许粉末;气微,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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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0686 |
国药准字Z20060459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如结缔组织病,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炎等过敏性疾病,溃疡性结肠炎,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等。此外,本药还用于某些肾上腺皮质疾病的诊断--地塞米松抑制试验。 |
清热解毒,抗炎消肿。用于疖肿、腮腺炎、咽炎、淋巴腺炎,扁桃腺炎等。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开始剂量为一次0.75~3.00mg(1~4片),一日2~4次。维持量约一日0.75mg(1片),视病情而定。 |
口服,一次3~5粒,一日4次。小儿酌减。 |
| 不良反应 | 本品较大剂量易引起糖尿病﹑消化道溃疡和类柯兴综合征症状,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作用较强。并发感染为主要的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1.对本品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2.高血压﹑血栓症﹑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精神病﹑电解质代谢异常﹑心肌梗死﹑内脏手术﹑青光眼等患者一般不宜使用。|3.特殊情况下权衡利弊使用,但应注意病情恶化的可能。 |
1.孕妇慎用;2.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妊娠期妇女使用可增加胎盘功能不全、新生儿体重减少或死胎的发生率,动物试验有致畸作用,应权衡利弊使用。乳母接受大剂量给药,则不应哺乳,防止药物经乳汁排泄,造成婴儿生长抑制、肾上腺功能抑制等不良反应。 |
1.孕妇慎用。2.哺乳期妇女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儿童用药 | 小儿如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须十分慎重,用激素可抑制患儿的生长和发育,如确有必要长期使用时,应使用短效或中效制剂,避免使用长效地塞米松制剂。并观察颅内压的变化。 |
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老人用药 | 易产生高血压,老年患者尤其是更年期后的女性使用易发生骨质疏松。 |
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药理作用 |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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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慎用,必要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 |2.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3.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4.运动员慎用。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3.孕妇及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4.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疮疖较重或局部变软化脓,或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到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1.与巴比妥类﹑苯妥英﹑利福平同服,本品代谢促进作用减弱。|2.与水杨酸类药合用,增加其毒性。|3.可减弱抗凝血剂﹑口服降糖药作用,应调整剂量。|4.与利尿剂(保钾利尿剂除外)合用可引起低钾血症,应注意用量。 |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