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某些抗生素难以控制的病毒性或霉菌性细胞内感染的辅助治疗(如带状疱疹、流行性乙型脑炎、白色念珠菌感染、病毒性心肌炎等);亦可作为恶性肿瘤的辅助治疗剂;本品可用于湿疹、血小板减少、多次感染综合征、慢性皮肤黏膜真菌病等免疫缺陷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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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系用健康猪脾脏为原料,制成的含多肽氨基酸和多核苷酸混合物的溶液。 辅料:无。 |
环孢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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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精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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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4290 |
国药准字H200938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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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某些抗生素难以控制的病毒性或霉菌性细胞内感染的辅助治疗(如带状疱疹、流行性乙型脑炎、白色念珠菌感染、病毒性心肌炎等);亦可作为恶性肿瘤的辅助治疗剂;本品可用于湿疹、血小板减少、多次感染综合征、慢性皮肤黏膜真菌病等免疫缺陷疾病 |
适用于预防同种异体肾、肝、心、骨髓等器官或组织移植所发生的排斥反应,也适用于预防及治疗骨髓移植时发生的移植物抗宿主反应。本品常与肾上腺皮质激素等免疫抑制剂联合应用,以提高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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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ml,一日1-3次。 |
成人口服常用量:开始剂量按体重每日12-15mg/kg,1~2周后逐渐减量,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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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副作用可能包括:偶见皮疹、瘙痒、发热等过敏反应;少数患者可能出现头晕、恶心、腹泻等不适。 |
1、较常见的有厌食、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牙龈增生伴出血、疼痛、约1/3用药者有肾毒性,可出现血清肌酐、尿素氮增高、肾小球滤过率减低等肾功能损害、高血压等。牙龈增生一般可在停药6个月后消失。慢性、进行性肾中毒多于治疗后约12个月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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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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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某些抗生素难以控制的病毒性或霉菌性细胞内感染的辅助治疗(如带状疱疹、流行性乙型脑炎、白色念珠菌感染、病毒性心肌炎等);亦可作为恶性肿瘤的辅助治疗剂;本品可用于湿疹、血小板减少、多次感染综合征、慢性皮肤黏膜真菌病等免疫缺陷疾病 |
适用于预防同种异体肾、肝、心、骨髓等器官或组织移植所发生的排斥反应,也适用于预防及治疗骨髓移植时发生的移植物抗宿主反应。本品常与肾上腺皮质激素等免疫抑制剂联合应用,以提高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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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副作用可能包括:偶见皮疹、瘙痒、发热等过敏反应;少数患者可能出现头晕、恶心、腹泻等不适。 |
1、本品经动物实验证明有增加致癌的危险性。在人类虽也有并发淋巴瘤、皮肤恶性肿瘤的报告,但尚无导致诱变性的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