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灵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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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感冒灵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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枸橼酸铁铵维B1糖浆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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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5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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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糖浆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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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三叉苦、金盏银盘、野菊花、岗梅、咖 啡 因、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薄荷油。辅料为乙醇、蔗糖。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枸橼酸铁铵200毫克(相当于铁43毫克),维生素B10.5毫克。辅料为: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940 |
国药准字H36022158 |
| 作用与功效 |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
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缺铁性贫血,如慢性失血、营养不良、妊娠、儿童发育期等。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1次10克(1袋),一日3次。 |
本品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
| 不良反应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1.可见胃肠道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上腹疼痛、便秘等。2.可排黑便,因铁与肠内硫化氢结合生成黑色硫化铁,从而使大便变黑,患者勿须顾虑。 |
| 禁忌 | 1.铁负荷过高或非缺铁性贫血者禁用。2.肝肾功能严重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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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未见治疗剂量铁对胎儿和哺乳不良影响的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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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服用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切勿过量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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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老年患者口服本品以治疗缺铁性贫血,必要时可适当增加剂量,因为胃液分泌减少,胃酸缺乏,铁自肠黏膜吸收减少。治疗一月仍无效者,宜改用注射铁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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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可见胃肠道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上腹疼痛、便秘等。2.可排黑便,因铁与肠内硫化氢结合生成黑色硫化铁,从而使大便变黑,患者勿须顾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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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 啡 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 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 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优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于日常补铁时,应采用预防量。2.治疗剂量不得长期使用,应在医师确诊为缺铁性贫血后使用,且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和血清铁水平。3.下列情况患者慎用:酒精中毒、肝炎、急性感染、肠道炎症、胰腺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溃疡性结肠炎。4.勿与浓茶同服。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1、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并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危险。2、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勿与抗酸药如碳酸氢钠、磷酸盐、鞣酸、浓茶等并用。2.可减少铁吸收的药物有西咪替丁、四环素类抗生素、去铁胺等。3.维生素C、稀盐酸等可增加铁吸收。4.本品可减少左旋多巴、卡比多巴、喹诺酮类药物的吸收。5.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