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低蛋白血症以及各种疾病所致的营养不良、全身衰竭。亦可用于烧伤、骨折及术后伤口愈合不良。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组成成份为17种或18种氨基酸,其中含有8种人体必需氨基酸(色氨酸、赖氨酸、亮氨酸、异亮氨酸、苏氨酸、蛋氨酸、苯丙氨酸、缬氨酸)、多肽、糖和铁、钙等。 |
本品活性成分为尼美舒利。 |
|
| 生产企业 |
康哲(湖南)制药有限公司 |
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5021238 |
国药准字H20090235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低蛋白血症以及各种疾病所致的营养不良、全身衰竭。亦可用于烧伤、骨折及术后伤口愈合不良。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般病人:一次10-30ml。重症病人及手术前后的病人:一次30-60ml。一日3次,加等量温开水稀释后服用。进腹困难的病人:一次50-100ml,加等量温开水稀释后管饲。 |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
|
| 副作用 |
大剂量服用时可出现轻度肿胀,畏食等,停药后症状可消失。 |
本品不良反应较少,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胃灼热、胃痛及胃肠道障碍,但症状都很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用后出现过敏性皮疹。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出现上述症状,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胃肠出血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未通过实验证实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应用;目前也未证实本品是否通过大人母乳排出体外,同样不推荐哺乳期妇女应用。儿童用药: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用量应严格遵照医嘱,医生可根据情况适当减少用药剂量。 |
|
| 成分 |
用于低蛋白血症以及各种疾病所致的营养不良、全身衰竭。亦可用于烧伤、骨折及术后伤口愈合不良。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
|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禁与磺胺类药物配伍。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3.本品贮存期有少量陈定析出,松散、不结块,属正常现象。 4.瓶盖启封后,药液应当天服完。 5.服药后如有胃肠不适,请停用,待恢复后可继续服用。 |
1. 服用期间避免饮酒;2. 避免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同时使用;3.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5. 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