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苦参素,即氧化苦参碱。 分子式:C15H24N2O2·H2O 分子量:282.38 |
化学名称:(S)-2,5-二氨基戊酸-(S)-2-氨基丁二酸盐。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9H19N3O6分子量:265.27 |
|
生产企业 |
广东逸舒制药有限公司 |
武汉启瑞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335 |
国药准字H2006063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
治疗因急、慢性肝病如肝硬化、脂肪肝、肝炎所致的高血氨症,特别适用于因肝脏疾患引起的中枢神经系统症状的解除及肝昏迷的抢救。肝昏迷治疗可以参考以下方案:第一天的第一个6小时内用20g,第二个6小时内分两次给药,每次10g,静脉注射。使用时先将本品用适量注射用水充分溶解,再加入到0.9%的氯化钠注射液或5%、10%的葡萄糖注射液中,最终门冬氨酸鸟氨酸的浓度不超过2%,缓慢静脉注射。 |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0.2g-0.3g(1-1片半),每日三次。 |
急性肝炎,每天5-10g静脉滴注。慢性肝炎或肝硬化,每天10-20g静脉滴注。 (病情严重者可酌量增加,但概据目前的临床经验,每天不超过40g为宜)。 |
|
副作用 |
患者对本品有良好的耐受性,不良反应发生率低。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口苦腹泻、上腹不适或疼痛,偶见皮疹、胸闷、发热,症状一般可自行缓解。 |
对氨基酸类药物过敏者及严重的肾功能衰竭(血清肌酐3mg/100ml)患者禁用。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年用药:减量或遵医嘱。 |
儿童注意事项: 用量酌减,请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安全性尚未确定。动物实验中未发现本品有生殖毒性作用。 老人注意事项: 无资料显示需调整剂量。 |
|
成分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
治疗因急、慢性肝病如肝硬化、脂肪肝、肝炎所致的高血氨症,特别适用于因肝脏疾患引起的中枢神经系统症状的解除及肝昏迷的抢救。肝昏迷治疗可以参考以下方案:第一天的第一个6小时内用20g,第二个6小时内分两次给药,每次10g,静脉注射。使用时先将本品用适量注射用水充分溶解,再加入到0.9%的氯化钠注射液或5%、10%的葡萄糖注射液中,最终门冬氨酸鸟氨酸的浓度不超过2%,缓慢静脉注射。 |
|
药理作用 |
1.药理作用 在四氯化碳模型,本品有降低动物血清转氨酶和肝脏中羟脯氨酸含量,可减轻肝脏的病变程度和降低感染乙型肝炎病毒(HBV)鸭血清 DHBV-DNA水平的作用。 体外试验表明:本品可抑制小鼠皮肤成纤维母细胞( NIH/3T3 细胞)增殖及细胞外基质的合成;可抑制大鼠肝星状细胞增殖和细胞外基质的合成,促进其凋亡。 在四氯化碳、二甲基亚硝胺和半乳糖胺诱导的大鼠肝纤维化模型上,口服苦参素预防和治疗后,动物血清转氨酶、细胞外基质(透明质酸、层粘素、Ⅲ型胶原和Ⅳ型胶原)含量以及肝组织内肝细胞变性、坏死、炎症活动度及纤维化程度均明显好转,表明苦参素有减轻肝脏炎症活动度、抑制肝内胶原合成的作用。 2.毒理研究 大鼠连续 24 周给药,剂量分别为 48 、 120 、 300mg/kg ,给药后动物短期内出现先兴奋后抑制症状。高剂量组大鼠体重增长缓慢,血清生化学的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ALT )和尿素氮(BUN)数值均明显升高。中、高剂量组动物的肝脏和肾脏的脏器系数明显增加。病理检查各给药和停药后高剂量组大鼠肝脏细胞有点状或灶性坏死,肺脏肺泡壁增厚,细支气管周围有淋巴细胞浸润,其他组织未见明显损伤及 |
本品可提供尿素和谷氨酰胺合成的底物.谷氨酰胺是氨的解毒产物,同时也是氨的储存及运输形式;在生理和病理条件下,尿素的合成及谷氨酰胺的合成会受到鸟氨酸、门冬氨酸和其他二羧基化合物的影响。鸟氨酸几乎涉及尿素循环的活化和氨的解毒的全过程。在此过程中形成精氨酸,继而分裂出尿素形成鸟氨酸。门冬氨酸参与肝细胞内核酸的合成,以利于修复被损伤的肝细胞。另外,由于门冬氨酸对肝细胞内三羧循环代谢过程的间接促进作用,促进了肝细胞内的能量生成,使得被损害的肝细胞的各项功能得以恢复。 |
|
注意事项 |
1.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 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不建议使用本品。 3.肝功能衰竭者慎用。 |
在大量使用本品时,注意监测血及尿中的尿素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