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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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麻黄、苦杏仁(炒)、石膏、黄芩、板蓝根、北豆根、甘草。 |
化学名称:[→3)-2-乙酰氨-2-脱氧-β-D-吡喃葡萄糖(1→4)-β-D-吡喃葡萄糖醛酸-(1→]n。化学结构式:略。 分子式:(C14H20NNaO11)n。分子量:重量平均分子量50~12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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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厦门力卓药业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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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507 |
国药准字J2013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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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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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至二岁每次服3~5ml,三至五岁每次服用5~10ml,六至十四岁每次服用10~15ml。一日三次,用时摇匀。 |
一般1次1滴,一日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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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该药品可能导致的副作用包括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或腹泻。部分患者可能会出现皮疹或过敏反应。在极少数情况下,可能会引起肝功能异常。如出现严重副作用,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至批准时为止的调查以及使用结果调查的共计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 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睑瘙痒感19件(0.45%),眼刺激感15(0.36%),结膜充血10件(0.24%),眼睑炎7件(0.17%)。出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药等妥善的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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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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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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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该药品可能导致的副作用包括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或腹泻。部分患者可能会出现皮疹或过敏反应。在极少数情况下,可能会引起肝功能异常。如出现严重副作用,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1.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 2.给药时: 1)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2)不要在配戴隐型眼镜时滴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