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止血,消炎,收敛,促进肉芽新生,使溃疡面愈合。用于胃、十二指肠溃疡,急、慢性胃炎,食道炎,口腔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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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石膏、冰片。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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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建省泉州亚泰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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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131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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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止血,消炎,收敛,促进肉芽新生,使溃疡面愈合。用于胃、十二指肠溃疡,急、慢性胃炎,食道炎,口腔炎。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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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服,一次3粒,一日3次,饭前半小时用开水送服,口腔食道炎去胶囊壳含吞药粉。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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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未明确。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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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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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止血,消炎,收敛,促进肉芽新生,使溃疡面愈合。用于胃、十二指肠溃疡,急、慢性胃炎,食道炎,口腔炎。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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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未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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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忌服碱性药物。 2.本品应空腹服用,使该药接触溃疡面机会较多,愈合更快。 3.症状消失后,应继续服药3~4周,使溃疡面全部愈合,以免复发。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