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具有消炎、镇痛、止痒、抗菌、局部麻醉作用。用于虫咬皮炎、丘疹性荨麻疹、湿疹、接触性皮炎、神经性皮炎、皮肤瘙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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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0克含薄荷脑0.35克、合成樟脑0.56克、水杨酸甲酯0.3克、冰片0.05克、麝香草酚0.025克、丙酸倍氯米松0.001克。 |
补骨脂、黄芪、白蒺藜、红花、乌梢蛇、当归、川芎、香附、白鲜皮、紫草、丹参、龙胆等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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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漳州无极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尚瑞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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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870010 |
国药准字Z20043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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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具有消炎、镇痛、止痒、抗菌、局部麻醉作用。用于虫咬皮炎、丘疹性荨麻疹、湿疹、接触性皮炎、神经性皮炎、皮肤瘙痒。 |
白癜风、银屑病、斑秃、神经性皮炎、湿疹、扁平疣、带状疱疹、痤疮、红斑狼疮、硬皮病、皮肌炎、荨麻疹、紫癜、疱疹、红皮病、脂溢性皮炎、皮肤瘙痒症、结节性红斑、掌跖脓疱病、多形性红斑、玫瑰糠疹、银屑病、接触性皮炎、日光性皮炎、异位性皮炎、脂溢性脱发、药物性皮炎、剥脱性皮炎、毛发红糠疹、毛囊角化症、掌跖脓疱病、脓疱性银屑病、银屑病性关节炎、玫瑰糠疹样皮炎、药物过敏性皮炎、剥脱性唇炎、毛囊角化病、掌跖脓疱病、脓疱性银屑病、银屑病性关节炎、玫瑰糠疹样皮炎、药物过敏性皮炎、剥脱性唇炎、毛囊角化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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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于患处及周围,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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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皮肤损伤、糜烂或开放性伤口处禁用。 2.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痘)禁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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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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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具有消炎、镇痛、止痒、抗菌、局部麻醉作用。用于虫咬皮炎、丘疹性荨麻疹、湿疹、接触性皮炎、神经性皮炎、皮肤瘙痒。 |
白癜风、银屑病、斑秃、神经性皮炎、湿疹、扁平疣、带状疱疹、痤疮、红斑狼疮、硬皮病、皮肌炎、荨麻疹、紫癜、疱疹、红皮病、脂溢性皮炎、皮肤瘙痒症、结节性红斑、掌跖脓疱病、多形性红斑、玫瑰糠疹、银屑病、接触性皮炎、日光性皮炎、异位性皮炎、脂溢性脱发、药物性皮炎、剥脱性皮炎、毛发红糠疹、毛囊角化症、掌跖脓疱病、脓疱性银屑病、银屑病性关节炎、玫瑰糠疹样皮炎、药物过敏性皮炎、剥脱性唇炎、毛囊角化病、掌跖脓疱病、脓疱性银屑病、银屑病性关节炎、玫瑰糠疹样皮炎、药物过敏性皮炎、剥脱性唇炎、毛囊角化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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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轻度红斑、丘疹和皮肤瘙痒等刺激症状,若出现这些情况,应即停用,必要时请教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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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只限外用,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部位,严禁口服。 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3.15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请咨询医师。 4.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 6.在使用本品过程中,若出现红斑或皮肤过敏,应立即停用。 7.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 8.运动员慎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间忌食鱼、虾、酒、绿豆、西红柿等食物,以免影响疗效; 2.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3.成人及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附:药物应该放在孩童不能触碰到的地方,更换药物或者断药,请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