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消翳明目。用于老年性初、中期白内障;视疲劳,症见眼部疲倦、眼酸胀痛、眼干涩、视物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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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珍珠(水飞)、麝香、冬虫夏草、石决明(煅)、黄连、黄柏、大黄、冰片、蛇胆汁、猪胆膏、炉甘石(煅)、紫苏叶、荆芥。 |
本品主要成份为西吡氯铵。化学名称:1-氯化十六烷基吡啶一水合物分子式:C21H38ClN●H2O分子量:35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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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建麝珠明股份有限公司 |
黄氏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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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0015 |
国药准字HC20150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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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翳明目。用于老年性初、中期白内障;视疲劳,症见眼部疲倦、眼酸胀痛、眼干涩、视物模糊。 |
口咽局部抗菌剂,可用于口腔感染性疾病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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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取本品1支(0.3克)倒入装有5毫升生理盐水的滴眼瓶中,摇匀,即可滴眼,每滴1滴闭眼15分钟。 白内障者:每次3滴,1日2次。 视疲劳者:每次1-2滴,一日3次。一个疗程4周。 |
每次1片,每日3-4次,含于口中使其徐徐溶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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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过敏症:可能出现皮疹等过敏反应。口腔、喉头偶可出现刺激感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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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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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消翳明目。用于老年性初、中期白内障;视疲劳,症见眼部疲倦、眼酸胀痛、眼干涩、视物模糊。 |
口咽局部抗菌剂,可用于口腔感染性疾病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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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用药后球结膜充血、轻度水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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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刺激食物。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3.用药后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到医院就诊检查。4.治疗过程中局部出现炎症反应,立即停药,并对症治疗。5.本品配成眼药水需在15天内用完。6.配制使用时应防止污染。滴眼时要充分振摇,滴后旋紧瓶盖。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若出现皮疹等过敏反应请停止用药。 2.本品应含于口中,慢慢使其溶解,勿咬碎吞入,如此可使有效成份长时间保存于口腔中。 3.置于儿童不可触及之处。若包装有破损,请勿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