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正己烷中毒性周围神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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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小鼠颌下腺中提取的神经生长因子(mNGF),辅料为人血白蛋白、氯化钠和甘露醇。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环磷酰胺(C7H15Cl2N2O2P•H2O)50mg,人参茎叶总皂苷5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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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天津金世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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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60052 |
国药准字H12021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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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正己烷中毒性周围神经病。 |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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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次1瓶,用2ml注射用水溶解后肌肉注射。一天1次,4周为一疗程,根据病情轻重可遵医嘱多疗程连续给药。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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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骨髓抑制为最常见的毒性,白细胞往往在给药后10~14天最低,多在第21天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比其他烷化剂少见;常见的副反应还有恶心、呕吐。严重程度与剂量有关。 环磷酰胺的代谢产物可产生严重的出血性膀胱炎,大量补充液体可避免。本品也可致膀胱纤维化。 当大剂量环磷酰胺(按体重50mg/kg)与大量液体同时给予时,可产生水中毒,可同时给予呋塞米以防止。 环磷酰胺可引起生殖系统毒性,如停经或精子缺乏,妊娠初期给药可致畸胎。 长期给予环磷酰胺可产生继发性肿瘤。 用于白血病或淋巴瘤治疗时,易发生高尿酸血症及尿酸性肾病。 少见的副作用有发热、过敏、皮肤及指甲色素沉着、粘膜溃疡、谷丙转氨酶升高、荨麻疹、口咽部感觉异常或视力模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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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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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用药特别在妊娠初期的三个月,由于环磷酰胺有致突变或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儿死亡或先天性畸形。本品在乳汁中排出,在开始用复方环磷胺片治疗时必须终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进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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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正己烷中毒性周围神经病。 |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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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无严重不良反应。临床试验中未发现有肝、肾、心脏等功能损害。2.用药后常见注射部位痛或注射侧下肢疼痛(发生率分别为85%和29%),一般不需处理。个别症状较重者,口服镇痛剂即可缓解。3.偶见其它症状(如头晕、失眠等),发生率与安慰剂组比较无明显差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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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过敏体质者慎用。2.本品加注射用水振荡后即可完全溶解,如有不溶的沉淀、混浊或絮状物时不可使用。3.使用前应仔细检查药瓶,如有裂缝或破损等异常情况时不可使用。4.用药过程中,如有任何不适症状及时与医生联系询问。 |
1.下列情况应慎用:骨髓抑制、有痛风病史、肝功能损害、感染、肾功能损害、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有泌尿素结石史、以前曾接受过化疗或放射治疗。 2.用药期间须定期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血小板计数,肾功能(尿素氮 肌酐消除率),肝功能(血清胆红素、谷丙转氨酶)及血清尿酸水平。 3.肾功能损害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4.白血病、淋巴瘤病人出现尿酸性肾病时,可采用以下的方法预防,大量补液、碱化尿液及(或)给予别嘌醇。 5.当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或以往的化疗或放射治疗引起严重骨髓抑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6.如有明显的白细胞减少(特别是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应停用本品。 7.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血清胆碱酯酶减少,血及尿中尿酸水平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