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风湿性及类风湿性关节炎、腰肌劳损、肩周炎、四肢扭伤、挫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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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草乌甲素。化学名称为:(1α,6α,14α,16α)-四氢-8,13,14-三醇-20-乙基-1,2,16-三甲氧基-4-甲氧甲基-8-乙醇氧基-14-(4-对甲氧基苯甲酯)-乌头碱。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支含:水杨酸甲酯4455.5毫克、薄荷脑2058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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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云南昊邦制药有限公司 |
曼秀雷敦(中国)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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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7421 |
国药准字H109602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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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风湿性及类风湿性关节炎、腰肌劳损、肩周炎、四肢扭伤、挫伤等。 |
用于扭伤、挫伤、拉伤、劳损引起的局部肿胀和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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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一片,一日2~3次。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并轻轻揉搓,每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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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极少数病人用药后可出现短暂性轻度心慌、恶心、唇舌发麻及心悸等。 |
个别病例皮肤可发生瘙痒或轻度红斑,若出现这些情况,应即停用,必要时请教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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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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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风湿性及类风湿性关节炎、腰肌劳损、肩周炎、四肢扭伤、挫伤等。 |
用于扭伤、挫伤、拉伤、劳损引起的局部肿胀和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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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药理本品具有较强的镇痛及明显的抗炎作用,本品的镇痛作用是中枢性的,并与脑内5-羟色胺水平密切联系,起效时间比吗啡慢,但维持时间长,无成瘾性;其抗炎作用不通过肾上腺体系,而与抑制PG水平有关;本品有解热和局部麻醉作用。 |
本品外用具有局部消炎、止痒、消肿及止痛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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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两次用药间隔时间不宜少于6小时。2.出现不良反应时,可静脉注射高渗葡萄糖加维生素C,也可注射阿托品,并应减量或停用;反应极重者,可按乌头中毒处理,并停药。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本品只限于外用,避免与眼睛及其他黏膜接触,严禁口服 3、本品适用于无破损皮肤表面,避免用于破损及糜烂的皮肤或开放性伤口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15岁以下儿童请遵医嘱使用。 6、在使用本品过程中,若出现红斑或皮肤敏感,应立即停用,必要时请教医师。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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