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改善氨基酸失调,降低血氨。可用于肝硬化有支/芳氨基酸紊乱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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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袋含:L-亮氨酸2.075g、L-异亮氨酸1.375g、L-缬氨酸1.525g、L-天门冬氨酸0.5g、L-精氨酸2.75g和L-谷氨酸2.325g。 |
活性成份:牛磺熊去氧胆酸250mg;赋形剂:微细结晶纤维素、乳糖、玉米淀粉、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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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 |
DOPPEL FARMACEUTICI S.R.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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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10068 |
国药准字HJ201503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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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改善氨基酸失调,降低血氨。可用于肝硬化有支/芳氨基酸紊乱的患者。 |
溶解胆固醇结石(在胆囊或胆管存在1个或多个X-射线可见的霞径小于2cm的胆固醇结石;拒绝手术治疗或不适合手术治疗;十二指肠插管胆汁检查证实胆固醇过饱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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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3次,或遵医嘱。 |
溶解胆固醇结石:常用剂量:5-10mg/kg/天,相当于2-3粒250mg胶囊,可分2-3次于饭后服用;但晚饭后才可以服用2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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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个别病人服药期间,可能出现轻度恶心,不需特殊处理,可迅速自行消失,不影响继续服药治疗。 |
本品的毒性和副作用比鹅去氧胆酸小,一般不引起腹泻,其他偶见的不良反应有便秘、过敏、头痛、头晕、胰腺炎和心动过速等。治疗期可引起胆结石钙化,软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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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怀孕及哺乳期妇女禁止用该药物治疗。育龄妇女可以使用本品,但一旦怀孕,必须终止治疗。儿童用药:儿童不宜使用。老年用药:老年用药无禁忌、配制品或任何特殊的限制,对于大众群体的有效警告同样适合老年病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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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改善氨基酸失调,降低血氨。可用于肝硬化有支/芳氨基酸紊乱的患者。 |
溶解胆固醇结石(在胆囊或胆管存在1个或多个X-射线可见的霞径小于2cm的胆固醇结石;拒绝手术治疗或不适合手术治疗;十二指肠插管胆汁检查证实胆固醇过饱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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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口服氨基酸复方制剂,服用该品可以改善肝病患者血浆中支链氨基酸/芳香簇氨基酸比值、降低血氨、促进蛋白质合成、提高血浆清蛋白水平,有利于肝细胞的修复和再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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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对重度肝昏迷患者,可先用六合氨基酸注射液进行抢救,待清醒后可改用六合氨基酸颗粒进行预防和治疗。 |
1.对有下述情况的患者不推荐服用本药:频繁发作的胆绞痛、胆道感染、严重胰腺疾病及影响胆汁 酸肠肝循环的小肠疾病(如回肠切除、回肠造口、节段性回肠炎等)。 2.治疗开始前建议进行准确、细致的检查以确定胆囊功能是否正常及有无影响胆汁酸肠肝循环 的病变存在。 3.溶解胆固醇结石需要的治疗时间取决于结石的大小,但不应短于3或4个月。为判断疗效,应 在治疗前采用新式的X-射线对比成像仪和/或回声深度记录仪检査结石的大小,并在治疗开始 后定期检查,如每6个月1次。 4.对按推荐剂量治疗半年后结石大小未减小的患者,建议检查结石形成指数。如果胆汁的指数超过1. 0表明无法达到理想效果,应终止治疗。 5.在X-射线检查胆结石消失后应继续治疗3或4个月。中断治疗3或4周会导致胆汁回复到过饱和 状态,使总治疗时间延长。在结石溶解后立即中断治疗可引起复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