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曲美他嗪适用于在成年人中作为附加疗法对一线抗心绞痛疗法控制不佳或无法耐受的稳定型心绞痛患者进行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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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曲美他嗪。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拉塞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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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涿州东乐制药有限公司 |
南京正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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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43092 |
国药准字H200524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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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曲美他嗪适用于在成年人中作为附加疗法对一线抗心绞痛疗法控制不佳或无法耐受的稳定型心绞痛患者进行对症治疗。 |
用于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肾脏疾病所致的水肿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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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mg(1粒),一日3次,进餐时服用。3个月后评价治疗效果,若无治疗作用可停药。cccc |
充血性心衰:口服,起始剂量为每次10mg,每日一次,根据病情需要可将剂量增至每次20mg,每日一次。原发性高血压:通常的起始剂量为每次5mg,每日一次。若在服药4-6周内降压作用不理想,剂量可增至每次10mg,每日一次。若10mg/天仍未取得足够的降压作用,可考虑合用其他降压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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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药品任一组分过敏者禁用。2.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震颤、不宁腿综合征以及其他相关的运动障碍者。3.严重肾功能损害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 |
托拉塞米的不良反应一般持续时间短,且与年龄、性别、种族或疗程无关。托拉塞米停药的最常见原因依次为头晕、头痛、恶心、虚弱、呕吐、高血糖、排尿过多、高尿酸血症、低钾血症、极度口渴、血容量不足、阳萎、食道出血、消化道不良,因上述不良反应的停药率为0.1%-0.5%。在临床试验中,不能排除与药物有关的严重不良事件有房颤、胸痛、腹泻、洋地黄中毒、胃肠道出血、高血糖、高尿酸血症、低钾血症、低血压、血容量不足、旁路血栓、皮疹、直肠出血、晕厥和室性心动过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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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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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不推荐怀孕期和哺乳的妇女使用本品。儿童用药:对儿童患者服用安全功效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在美国进行的临床试验中,24%的患者年龄在65岁以上,大约4%的患者的年龄在75岁以上,结果显示老年患者服用本品的疗效及安全性与年轻患者相比并未显示与年龄有关的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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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曲美他嗪适用于在成年人中作为附加疗法对一线抗心绞痛疗法控制不佳或无法耐受的稳定型心绞痛患者进行对症治疗。 |
用于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肾脏疾病所致的水肿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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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罕见胃肠道不适(恶心,呕吐)。极罕见帕金森症状,如震颤,强直和运动不能,停药后可恢复。由于辅料中有日落黄FCFS(E110)及胭脂红A(E124)成份,可能会发生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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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曲美他嗪不作为心绞痛发作时的对症治疗用药,也不适用于对不稳定心绞痛或心肌梗死的初始治疗。曲美他嗪不应用于入院前或入院后最初几天的治疗。心绞痛发作时,对冠状动脉病况应重新评估,并考虑治疗的调整(药物治疗和可能的血运重建)。曲美他嗪可引起加重帕金森症状(震颤、运动不能、张力亢进),应定期进行检查,尤其针对老年患者。出现可疑情况时,应由神经科医生进行适当检查。发生运动障碍时,如帕金森症状、不宁腿综合征、震颤、步态不稳,应彻底停用曲美他嗪。这些事件发生率低,且停药后通常可逆。多数患者停用曲美他嗪后4个月内恢复。如果停药后帕金森症状持续4个月以上,则应征询神经科医生的意见。可能会出现与步态不稳或低血压相关的跌倒,特别是对于服用抗高血压药物的患者。对于预期暴露量会增加的患者,开具曲美他嗪处方时应谨慎:中度肾功能损害(参见【用法用量】和【药代动力学】)超过75岁以上的老年患者(参见【用法用量】)。本品含有日落黄FCFS(E110)及胭脂红A(E124),可能会引起过敏反应。对驾驶和使用机器能力的影响:临床研究显示曲美他嗪对血液动力学没有影响,然而上市后已观察到头晕和嗜睡病例,这可能会影响驾驶和使用机器的能力。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肾功能不全患者应调整剂量;3. 高血压患者应监测血压变化;4. 糖尿病患者应监测血糖;5. 避免与钾补充剂或保钾利尿剂合用;6. 定期检查电解质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