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敏感性真菌引起的真菌性角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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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2-(2,4-二氟苯基)-1,3-双(1H-1,2,4-三氮唑基)-2-丙醇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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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金耀集团河北永光制药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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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325 |
国药准字H32021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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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敏感性真菌引起的真菌性角膜炎。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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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每日4~6次,重症每1~2小时一次,每次1~2滴 |
滴眼剂0.5%~1%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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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妊娠、哺乳期妇女禁用;2.对氟康唑或其他三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3.对任何一种吡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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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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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敏感性真菌引起的真菌性角膜炎。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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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偶见轻微眼一过性刺激;2.如药物局部吸收过多,可能会出现胃肠道的某些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3.可能会出现过敏反应,如皮疹,偶可发生严重的剥脱性皮炎、渗出性多形红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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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与其它吡咯类药物之间可发生交叉过敏,因此对任何一种吡咯类药物过敏者不可再用本品。2.本品仅供滴眼用。3.为避免本品污染,不要将滴头接触眼睑表面。4.溶液发生变色或浑浊,不要使用。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