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敏感性真菌引起的真菌性角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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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2-(2,4-二氟苯基)-1,3-双(1H-1,2,4-三氮唑基)-2-丙醇 |
氟米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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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金耀集团河北永光制药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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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325 |
国药准字J20180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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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敏感性真菌引起的真菌性角膜炎。 |
外眼部及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表层巩膜炎、虹膜炎、虹膜睫状体炎、葡萄膜炎、术后炎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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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每日4~6次,重症每1~2小时一次,每次1~2滴 |
用前充分摇匀,一般1次1-2滴。1日滴眼2-4次。可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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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妊娠、哺乳期妇女禁用;2.对氟康唑或其他三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3.对任何一种吡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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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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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孕妇局部应用皮质激素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儿童用药:尤其对未满2周岁的婴幼儿应慎重用药。(对婴幼儿的安全性尚不明确)。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予以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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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敏感性真菌引起的真菌性角膜炎。 |
外眼部及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表层巩膜炎、虹膜炎、虹膜睫状体炎、葡萄膜炎、术后炎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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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偶见轻微眼一过性刺激;2.如药物局部吸收过多,可能会出现胃肠道的某些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3.可能会出现过敏反应,如皮疹,偶可发生严重的剥脱性皮炎、渗出性多形红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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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与其它吡咯类药物之间可发生交叉过敏,因此对任何一种吡咯类药物过敏者不可再用本品。2.本品仅供滴眼用。3.为避免本品污染,不要将滴头接触眼睑表面。4.溶液发生变色或浑浊,不要使用。 |
1.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 2.给药时: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