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敏消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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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皮敏消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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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A酸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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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天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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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0.4g*10粒*5板 |
15g:375mg |
| 剂型 | 胶囊剂 |
乳膏剂 |
| 主要成分 | 苦参、苍术、防风、荆芥、白鲜皮、蛇床子。 |
主要成份:维A酸。 |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色至棕褐色粉末;气微香,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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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l0950057 |
国药准字H20083429 |
| 作用与功效 | 祛风除湿,清热解毒,凉血止痒。用于急、慢性荨麻疹。 |
用于寻常痤疮及角化异常性疾病。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急性荨麻疹疗程l周,慢性荨麻疹和急性湿疹疗程2周。 |
每日40~80mg(最高不超过0.12g),分2~4次口服,疗程4~8周。 |
| 不良反应 | 偶见轻度腹泻,恶心,头晕,大便不爽,停药后可恢复。 |
用药部位可能发生红斑、肿胀,脱屑、结痂、色素增加或减退。偶见不良反应。 |
| 禁忌 | 1.忌食鱼虾海鲜类及酒、辛辣食物,饮食宜清淡。2.孕妇、产妇忌服。 |
1.对维生素A衍生物过敏者禁用。2.孕妇禁用。3.急性或亚急性皮炎、湿疹类皮肤病患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忌服。 |
孕妇禁用。 |
| 儿童用药 |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用药,七岁以下儿童不适宜。 |
儿童慎用。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
| 药理作用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外用本品可能会引起皮肤刺激症状,如灼感、红斑及脱屑,可能使皮损更明显,但同时表明药物正在起作用,不是病情的加重。皮肤多半可适应及耐受,刺激现象可逐步消失。若刺激现象持续或加重,可在医师指导下间歇用药,或暂停用药。 |
| 注意事项 | 1.忌食鱼虾海鲜类及酒、辛辣食物,饮食宜清淡。2.服药期间,如突然伴发胸闷气憋,或呕吐、腹痛等症状,应立即去医院就诊。3.凡因服用或注射某种药物而发生的荨麻疹,此为药物过敏(药疹),应及时到医院就诊。4.急性荨麻疹者,服药三天;慢性荨麻疹者,服药一周,症状无改善或加剧者,应去医院就诊。5.成人按照用法用量服用;连续服药不宜超过一个月。6.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用药,七岁以下儿童不适宜。7.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部位避免日光照射。2.儿童慎用。3.不应大面积使用。4.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5.哺乳期妇女在用药期间应停止哺乳,育龄妇女用药期间严禁受孕。6.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7.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8.用于治疗痤疮,起初数周可暂加剧,仍应继续治疗6周以上才能达到最大疗效。9.本品可能引起严重刺激或脱屑,不宜用于皮肤皱褶处。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与光敏感药合用有增加光敏性的危险。2.与肥皂等清洁剂、含脱屑药制剂(如过氧苯甲酰、雷锁辛、水杨酸、硫磺等)、含乙醇制剂、异维A酸等共用,可加剧皮肤刺激或干燥,因此必须慎用。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