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二甲双胍片对比左甲状腺素钠片

3图 盐酸二甲双胍片

盐酸二甲双胍片

处方药 医保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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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二甲双胍片
盐酸二甲双胍片
盐酸二甲双胍片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盐酸二甲双胍片 盐酸二甲双胍片 左甲状腺素钠片 左甲状腺素钠片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品牌

Berlin-Chemie

规格

0.25g

50μg*100片

剂型

片剂

片剂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二甲双胍。

本品主要成分为左甲状腺素钠。

性状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生产企业

山德士(中国)制药有限公司

Berlin-Chemie AG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13054

H20150355

作用与功效

1.本品首选用于单纯饮食及体育活动不能有效控制的2型糖尿病,特别是肥胖的2型糖尿病。2.对于1型或2型糖尿病,本品与胰岛素合用,可增加胰岛素的降血糖作用,减少胰岛素用量,防止低血糖发生。

1.治疗非毒性的甲状腺肿(甲状腺功能正常)。2.甲状腺肿切除术后,预防甲状腺肿复发。3.甲状腺功能减退的替代治疗。4.抗甲状腺药物冶疗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的辅助治疗。5.甲状腺癌术后的抑制治疗。6.甲状腺抑制试验。

用法用量

应遵医嘱服药。1.本品应从小剂量开始使用,根据病人的状况,逐渐增加剂量,通常本品(盐酸二甲双胍片)的起始剂量为0.5克,每日二次,或0.85克,每日一次;随餐服用,可每周增加0.5克,或每2周增加0.85克,逐渐加至每日2克,分次服用,成人最大推荐剂量为2550毫克。2.对需进一步控制血糖患者,剂量可以加至每日2550毫克(即每次0.85克,每天三次)。3.每日剂量超过2克时,为了更好的耐受,药物最好随三餐分次服用。

口服给药: 成人 (1)一般最初每日用25~50μg,最大量不超过100μg,可每隔2~4周增加25~50μg,直至维持正常代谢为止。一般维持剂量为50~200μg/日。 (2)老年或有心血管疾病患者:起始量以12.5~25μg为宜,可每3~4周增加一次剂量,每次增加12.5~25μg。用药后应密切观察患者有否心率加快,心律失常、血压改变并定期监测血中甲状腺激素水平,必要时暂缓加量或减少用量。 儿童 新生儿和儿童甲状腺功能降低或克汀病,剂量参考下表: 建议使用剂量(每天)或遵医嘱: 年龄0-6个月:每日25-50微克,按体重8-10微克/千克; 年龄7-12个月:每日50-70微克,按体重6-8微克/千克; 年龄2-5周岁:每日100-150微克,按体重5-6微克/千克; 年龄6-12周岁:每日150-200微克,按体重2-3微克/千克; 年龄12岁以上:每日25-50微克,按体重8-10微克/千克。 用药后2~4周增加一个剂量(12.5μg~25μg),至临床表现及甲状腺激素水平完全正常。

不良反应

1.本品常见不良反应包括腹泻﹑恶心﹑呕吐﹑胃胀﹑乏力﹑消化不良﹑腹部不适及头痛。2.其它少见者为大便异常﹑低血糖﹑肌痛﹑头昏﹑头晕﹑指甲异常﹑皮疹﹑出汗增加﹑味觉异常﹑胸部不适﹑寒战﹑流感症状﹑潮热﹑心悸﹑体重减轻等。3.二甲双胍可减少维生素B12吸收,但极少引起贫血。4.本品在治疗剂量范围内,引起乳酸性酸中毒罕见。

应用本品进行治疗,如果按医嘱服药并监测临床和实验室指标,一般不会出现不良反应。如果超过个体的耐受剂量或者过量服药,特别是由于治疗开始时剂量增加过快,可能出现下列甲状腺功能亢进的临床症状,包括:心动过速、心悸、心律不齐、心绞痛、头痛、肌肉无力和痉挛、潮红、发热、呕吐、月经紊乱、假脑瘤、震颤、坐立不安、失眠、多汗、体重下降和腹泻。在上述情况下,应该减少患者的每日剂量或停药几天。一旦上述症状消失后,患者应小心地重新开始药物治疗。对部分超敏患者,可能会出现过敏反应。

禁忌

下列情况应禁用:1.2型糖尿病伴有酮症、酸中毒、肝、肾肾功能不全(血清肌酐超过1.5mg/dl)、肺功能不全、心力衰竭、呼吸功能衰竭、急性心肌梗死、严重感染和外伤、重大手术以及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情况禁用。2.酗酒者,过度饮酒者、脱水、痢疾、营养不良者,对本品和双胍类药物过敏者禁用。3.糖尿病合并严重的慢性并发症(如糖尿病肾病、糖尿病眼底病变)。4.静脉肾盂造影或动脉造影前。5.严重心、肺病患者。6.酗酒者。7.接受血管内注射碘化造影剂者,可以暂时停用本品。

对本品及其辅料高度敏感者。未经治疗的肾上腺功能不足、垂体功能不足和甲状腺毒症。应用本品治疗不得从急性心肌梗塞期、急性心肌炎和急性全心炎时开始。妊娠期间本品不用于与抗甲状腺药物联用治疗甲状腺机能亢进。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不推荐孕妇使用本品。2.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本品,必须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在妊娠期及哺乳期需特别注意继续使用甲状腺激素进行治疗。妊娠期间本品的剂量可能增加。到目前为止,尽管妊娠妇女广泛使用本品,却没有任何报道表明本品会对眙儿产生危害。其至在高剂量的左甲状腺素治疗的情况下,哺乳时分沁到乳汁中的甲状腺激素的量不足以导致婴儿发生甲状腺功能亢进或TSH分泌被抑制。妊娠期间不宜将左甲状腺素与抗甲状腺药物联合应用以治疗甲状腺功能亢进病,原因是加用左甲状腺素增加抗甲状腺药物的剂量。与左甲状腺素不同,有效剂量的抗甲状腺药物能通过胎盘,因此合用左甲状腺素治疗需要更高剂量的抗甲状腺药物,这样可能会导致胎儿甲状腺功能减退。因此,对于患有左甲状腺功能亢进的哺乳妇女,必须单独使用抗甲状腺药物进行治疗。

儿童用药

1.10-16岁2型糖尿病患者使用本品的每日最高剂量为2000毫克。2.不推荐10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1.65岁以上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应谨慎,并定期检查肾功能。2.通常不用最大剂量。3.不推荐80岁以上的患者使用本品,除非其肌酐清除率检查表明其肾功能未降低。

对老年患者、冠心病患者和重度或长期甲状腺功能减退的患者,开始使用甲状腺激素治疗的阶段应特别注意,应该选择较低的初始剂量(例如12.5μg/天)并在较长的时间间隔内缓慢增加服用剂量(例如每两周加量12.5μg/天)。

药理作用

药理:本品中所含有的合成左甲状腺素与甲状腺自然分泌的甲状腺素相同。它与内源性激素一样,在外周器官中被转化为T3,然后通过与T3受体结合发挥其特定作用。人体不能够区分内源性或外源性的左甲状腺素。毒理:左甲状腺素有非常轻微的急性毒性。通过不同种属的动物(大鼠、狗)的慢性毒性研究发现,给予大鼠高剂量左甲状腺素钠时,会出现肝病迹象,自发性肾病的发生率升高,以及器官重量会发生改变。仅有极少的无效数量的甲状腺激素会通过胎盘。已有充分的人体试验数据表明,在怀孕的不同时期应用左甲状腺素,对胎儿没有任何的毒性效应,也不会引发畸形。没有报道表明本品会损害男性或女性的生育力,也没有任何迹象表明生育力的损伤与本品有关。尚无本品致突变的信息。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迹象表明甲状腺激素会引起基因组改变从而对后代产生损害。关于左甲状腺素的致癌作用,尚未进行过长期的动物试验。

注意事项

1.口服本品期间,应定期检查肾功能,以减少乳酸酸中毒的发生,尤其是老年患者更应定期检查肾功能。2.接受外科手术和碘剂X线摄影检查前患者应暂时停止口服本品。3.肝功能不良:某些乳酸性酸中毒患者合并有肝功能损害。因此有肝脏疾病者应避免使用本品。4.应激状态:在发热﹑昏迷﹑感染和外科手术时,服用口服降糖药患者易发生血糖暂时控制不良,此时必须暂时停用本品,改用胰岛素。待应激状态缓解后恢复使用。5.对1型糖尿病患者,不宜单独使用本品,而应与胰岛素合用。6.应定期进行血液学检查。本品治疗引起巨幼红细胞性贫血罕见,如发生应排除维生素B12缺乏。7.即往服用盐酸二甲双胍片治疗,血糖控制良好的2型糖尿病患者出现实验室化验异常或临床异常(特别是乏力或难于表达的不适), 应当迅速寻找酮症酸中毒或乳酸酸中毒的证据,测定包括血清电解质﹑酮体﹑血糖﹑血酸碱度﹑乳酸盐﹑丙酮酸盐和二甲双胍水平,存在任何类型的酸中毒都应立即停用,开始其他恰当的治疗方法。8.单独接受盐酸二甲双胍片治疗的患者正常情况下不会产生低血糖,但当进食过少,或大运动量后没有补充足够的热量,与其他降糖药联合使用 (例如磺脲类药物和胰岛素),饮酒等情况下会出现低血糖,须注意。9.老年﹑衰弱或营养不良的患者,以及肾上腺和垂体功能低下﹑酒精中毒的患者更易发生低血糖。老年患者和服用β-肾上腺阻滞剂的患者的低血糖很难辨认,须注意。10.患者应当了解盐酸二甲双胍片治疗的潜在危险和益处,以及选择治疗的方式。也应知道同时控制饮食﹑规律运动的重要性,以及规律检测血糖﹑糖化血红蛋白﹑肾脏功能和血液学参数的重要性。11.须向患者解释乳酸酸中毒的危险性﹑症状和容易发生乳酸酸中毒的情况,当出现不能解释的过度呼气﹑肌痛﹑乏力﹑嗜睡或其他非特异性的症状时,应立即停药,及时看医生,在二甲双胍治疗的初期常出现胃肠道症状,一旦患者坚持某一剂量治疗后出现胃肠道症状,通常与药物本身无关,随后出现的胃肠道症状可能是由于乳酸酸中毒或其他严重的疾病造成的。

患者在开始应用甲状腺激素治疗以前,不得患有下列疾病或患有这些疾病而未接受治疗:冠心病、心绞痛、动脉硬化、高血压、垂体功能不足、肾上腺功能不足和自主性高功能性甲状腺瘤。对合并冠心病、心功能不全或者心动过速性心律不齐的患者必须注意避免应用左甲状腺素引起的甚至轻度的甲亢症状。因此,应该经常对这些患者进行甲状腺激素水平的监测。对于继发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在用本品进行替代治疗之前必须确定其原因,必要时,应进行糖皮质激素的补充治疗。如果怀疑有自主性高功能性甲状腺瘤,治疗开始前应进行TRH检查或得到其抵制闪烁扫描图。对于患有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和骨质疏松症风险增加的绝经后的妇女,应避免超生理血清水平的左甲状隙素,因此,应密切临测其甲状腺功能。只有在对甲状腺功能亢进症进行抗甲状腺药物治疗时,可以应用本品进行伴随的补充治疗,否则,在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情况下,不得单独使用左甲状腺素。一旦确定了左甲状腺素的治疗。在更换药品的情况下,建议根据患者临床反应和实验事检查的结果调整其剂量。罕见的患有遗传性的半乳糖不耐受性、Lapp乳糖酶缺乏症或葡萄糖一半乳糖吸收障碍的患者,不得服用本品。糖尿病患者和正在进行抗凝治疗的患者,请参见“药物相互作用”。服用本品不会影响驾驶和操作机器。

药物相互作用

1.单剂联合使用二甲双胍和格列苯脲未发现二甲双胍的药代动力学参数改变。2.二甲双胍与呋塞米(速尿)合用,二甲双胍的AUC增加,但肾清除无变化;同时呋塞米的Cmax和AUC均下降,终末半衰期缩短,肾清除无改变。3.经肾小管排泌的阳离子药物(例如氨氯吡咪﹑地高辛﹑吗啡﹑普鲁卡因胺﹑奎尼丁﹑奎宁﹑雷尼替丁﹑氨苯蝶啶﹑甲氧苄氨嘧啶和万古霉素)理论上可能与二甲双胍竞争肾小管转运系统,发生相互作用,因此建议密切监测﹑调整本品及/或相互作用药物的剂量。4. 二甲双胍与西咪替丁合用,二甲双胍的血浆和全血AUC增加,但两药单剂合用,未见二甲双胍清除半衰期改变。西咪替丁的药代动力学未见变化。5.如同时服用某些可引起血糖升高的药物,如噻嗪类药物或其他利尿剂﹑糖皮质激素﹑酚噻嗪﹑甲状腺制剂﹑雌激素﹑口服避孕药﹑苯妥英﹑烟碱酸﹑拟交感神经药﹑钙离子通道阻滞剂和异烟肼等时要密切监测血糖,而在这些药物停用后,要密切注意低血糖的发生。6.二甲双胍不与血浆蛋白结合,因此与蛋白高度结合的药物例如水杨酸盐﹑氨苯磺胺﹑氯霉素﹑丙磺舒等与磺脲类药物相比不易发生相互作用,后者主要与血清蛋白结合。7.除氯磺丙脲,患者从其他的口服降糖药转为用本品治疗时,通常不需要转换期。服用氯磺丙脲的患者在换用本品的最初2周要密切注意,因为氯磺丙脲在体内有较长滞留,易导致药物作用过量,发生低血糖。8.二甲双胍有增加华法林的抗凝血倾向。9.树脂类药物与本品同服,可减少二甲双胍吸收。

抗糖尿病药物:左甲状腺素可能降低该类药物的降血糖效应。因此,开始甲状腺激素治疗时,应经常监测患者的血糖水平,如需要,应该调整搞糖尿病药物的剂量。香豆素衍生物:左甲状腺素能够取代抗凝药与血浆蛋白的结合,从而增强其作用。因此,开始甲状腺澈素治疗时,应定期监测凝血指标,必要时应调整抗凝药的剂量。消胆胺、考来替泊:消胆胺会抑制左甲状腺素钠的吸收,故左甲状腺素钠应在服用消胆胺4-5小时前服用。考来替泊与消胆胺情况相同。含铝药物、含铁药物和碳酸钙:相关文献报道,含铝药物(抗酸药、胃溃宁)可能降低左甲状腺素的作用。因此,应在服用含铝药物之前至少2小时服用含有左甲状腺素的药物。含铁药物和碳酸钙与含铝药物情况相同。水杨酸盐、双香豆素、速尿、安妥明和苯妥英:水畅酸盐、双香豆素、大剂量速尿(250mg)、安妥明、苯妥英等可取代左甲状腺素与血浆蛋白的结合,从而导致fT4水平升高。丙基硫氧嘧啶、糖皮质激素、β-拟交感神经药、胺碘酮和含碘造影剂:这些药物能够抑制外周T4向T3的转化。胺碘酮的含碘量很高,能够引起甲状腺功能亢进和甲状腺功能减退,对可能有未知自律性的结节性甲状腺肿应特别注意。舍曲林、氯啼/氯胍:这些药物能够降低左甲状腺素的作用,升高血清消TSH的水平。巴比妥酸盐:巴比妥酸盐等具有诱导肝药酶的性质,能够增加左甲状腺素的肝脏清除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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