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巴韦林喷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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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利巴韦林喷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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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紫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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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京卫药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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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6g |
1% |
| 剂型 | 喷雾剂 |
溶液剂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利巴韦林。 |
本品主要成份甲紫。 |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的澄清液体,掀压手动泵,药液即呈雾状喷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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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066 |
国药准字H13021589 |
| 作用与功效 | 抗病毒药。本品用于流行性感冒。 |
本品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化脓性感染﹑白念珠菌引起的口腔炎,也用于烫伤﹑烧伤等。 |
| 用法用量 | 喷雾吸入,喷入鼻腔与咽喉。每4~5小时一次,鼻腔一喷,咽喉1~2喷。 |
外用。治疗粘膜感染,用1%水溶液外涂,一日2~3次;用于烧伤﹑烫伤,用0.1%~1%水溶液外涂。 |
| 不良反应 | 本品毒性低,口服给药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等,多见于应用大剂量者,以及食欲减退、恶心等。 |
对粘膜可能有刺激或引起接触性皮炎。 |
| 禁忌 | 1、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2、孕妇禁用。3、禁用于有自身免疫性肝炎患者。 |
尚不明确。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1. 孕妇不推荐应用本品。2. 由于少量药物由乳汁排泄,且对母子二代动物均具毒性,因此乳母在用药期间需暂时停止授乳,乳汁也应丢弃。由于母乳呼吸道病毒具自限性,故本品不用于此种病例。 |
哺乳期妇女乳房部位用药需防止婴儿经口吸入。 |
|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治疗婴儿口腔念珠菌病时,涂药后应暂时把婴儿面部朝下,以避免药物咽下的可能性。 |
| 老人用药 | 老年患者不推荐应用。 |
尚不明确。 |
| 药理作用 | 体外具抑制呼吸道合胞病毒、流感病毒、甲肝病毒、腺病毒等多种病毒生长的作用。本品进入被病毒感染的细胞后迅速磷酸化,其产物作为病毒合成酶的竞争性抑制剂,抑制肌苷单磷酸脱氢酶、流感病毒RNA聚合酶和mRNA鸟苷转移酶,从而引起细胞内鸟苷三磷酸的减少,损害病毒RNA和蛋白质合成,抑制病毒的复制与传播。 |
对粘膜可能有刺激或引起接触性皮炎 |
| 注意事项 | 1. 致癌与致突变:动物实验发现本品可诱发乳房、胰腺、脑垂体和肾上腺良性肿瘤,但对人体的致癌性并未肯定。利巴韦林对仓鼠等动物可引起头颅、腭、眼、颌、骨骼和胃肠道的畸形,子代成活减少。但灵长类动物实验并未发现药物对胎仔的影响。2. 有严重贫血者或对本品敏感者慎用。 |
面部有溃疡性损害时应慎用,不然可造成皮肤着色。治疗鹅口疮时,只在患处涂药,如将溶液咽下可造成食管炎、喉头炎。涂药后不宜加封包。大面积破损皮肤不宜使用。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它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甲紫溶液遇酸呈绿黄色,遇碱游离出甲紫盐基的褐紫色沉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