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治疗乙型肝炎病毒活动复制证据,并伴有血清氨基酸转移酶(ATL或AS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活动性病变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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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组成成份:阿德福韦酯 |
本品主要成份:苦参、大黄、大青叶、茵陈、春柴胡。辅料为聚山梨酯-、氢氧化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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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常熟雷允上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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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0123 |
国药准字Z1096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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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治疗乙型肝炎病毒活动复制证据,并伴有血清氨基酸转移酶(ATL或AS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活动性病变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
黄疸型肝炎、急慢性肝炎、重型肝炎、肝损伤、肝硬化、中毒性肝炎、淤胆型肝炎、胆石症、胆道感染、高胆红素血症、高胆汁酸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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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患者必须在有慢性乙型肝炎治疗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成人(18~65岁)的推荐... |
静脉滴注。用5%或1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每500毫升葡萄糖注射液最多可稀释本品60毫升,一次10~60毫升,一日一次,15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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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文献报道,国外临床研究中常见不良反应为虚弱、头痛、腹痛、恶心、(胃肠)气胀、腹泻和消化不良。 国内临床研究中,经研究者判断可能与药物相关的不良事件如下:脱发、皮疹、头晕、头痛、肝区痛、两肋胀、胃部不适、乏力、恶心、实验室检查异常(ALT、CPK升高,白细胞减少),任何单个不良事件的总体发生率均≤2%。未见与药物相关的严重不良事件。 |
1.过敏体质禁用;2.严重心、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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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阿德福韦酯在妊娠妇女中的应用没有足够的资料。 只有在潜在的受益肯定大于胎儿的风险时才能考虑在妊娠期间使用阿德福韦酯。 因为对发育中的人类胚胎的潜在危险性尚不明确,所以建议用阿德福韦酯治疗的育龄妇女要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本品对孕妇及HBV母婴传播的影响未能进行研究。因此,应当遵照标准的推荐方案对婴儿实施与预防免疫,以防止新生儿感染HBV。 目前尚不知阿德福韦酯是否会分泌到人乳,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应避免授乳。 儿童用药:阿德福韦酯在18岁以下患者中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明确。本品不宜用于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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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治疗乙型肝炎病毒活动复制证据,并伴有血清氨基酸转移酶(ATL或AS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活动性病变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
黄疸型肝炎、急慢性肝炎、重型肝炎、肝损伤、肝硬化、中毒性肝炎、淤胆型肝炎、胆石症、胆道感染、高胆红素血症、高胆汁酸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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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动物实验结果提示,本品对大白鼠有促进胆汁分泌和增加胆红素排量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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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病人停止乙肝治疗会发生肝炎急性加重,包括停止使用阿德福韦酯。因此,停止乙肝治疗的病人应密切监测肝功能,若必要,应重新进行抗乙肝治疗。 2.对于肾功能障碍或潜在肾功能障碍风险的病人,使用阿德福韦酯慢性治疗会导致肾毒性。这些病人应密切监测肾功能并适当调整剂量。 3.使用阿德福韦酯治疗前,应对所有病人进行人类免疫缺陷病毒(xxx)抗体检查。使用抗乙肝治疗药物,如阿德福韦酯,会对慢性乙肝病人携带的未知或未治疗的xxx产生作用,也许会出现xxx耐药。 4.单用核苷类似物或合用其他抗逆转录病毒 药物会导致乳酸性酸中毒和严重的伴有脂肪变性的肝肿大,包括致命事件。 5.因为对发育中的人类胚胎的危险性尚不明确,所以建议用阿德福韦酯治疗的育龄妇女要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
1.使用剂量应逐日增加:第一天10ml,第二天20ml,第三天30~60ml。 2.滴速不宜过快(30滴/分),每500ml稀释液应在3~4小时缓慢滴入。 3.本品尚无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应用的研究数据。 4.请严格按照说明书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