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美舒利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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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尼美舒利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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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骨麝香止痛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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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OTC甲类 |
| 品牌 | ||
| 规格 | 7cm*10cm*10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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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橡胶膏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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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化学名称为:N-[4-硝基-2-苯氧苯基]甲磺酰胺。 |
人工麝香、生草乌、生川乌、乳香、没药、生马钱子、丁香、肉桂、荆芥、防风、老鹳草、香加皮、积雪草、骨碎补、白芷、山柰、干姜、水杨酸甲酯、薄荷脑、冰片、樟脑、芸香浸膏、颠茄流浸膏。辅料为:橡胶、松香、氧化锌、羊毛脂、凡士林、液状石蜡、二甲基亚砜、抗氧剂1010。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1147 |
国药准字Z51021160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祛风湿、活血止痛。用于风湿关节、肌肉痛、扭伤。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
外用,贴于患处。 |
| 不良反应 | 主要有胃灼热、胃痛及胃肠道障碍,但症状都很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用后出现过敏性皮疹。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出现上述症状,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胃肠出血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本品可能引起瘙痒、刺痛、皮疹(如红斑、丘疹、水疱)、用药局部水肿、皮肤溃烂等,极个别有全身不适。 |
| 禁忌 | 1.孕妇禁用。2.婴幼儿禁用。3.皮肤破溃、皮损或感染处禁用。4.对本品及所含成份(包括辅料)过敏者禁用。5.对橡胶膏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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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
| 儿童用药 | ||
| 老人用药 | ||
|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严重肝功能不全者禁用;4.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5.避免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同时使用;6.定期监测肝肾功能;7.出现胃肠道不适时及时就医。 |
1.本品为外用药。2.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使用后即洗手。3.忌食生冷、油腻食物。4.有出血倾向者慎用。5.糖尿病严重者慎用,以防止使用不当引起皮肤损伤。6.运动员慎用,且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8.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9.本品含生川乌、生草乌、生马钱子,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自行用药宜在7天以内,如用药超过7天,应向医师咨询。10.用药后局部皮肤如出现瘙痒、刺痛、皮疹时,应立即取下,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就医。如出现皮肤以外的全身不适,应立即停用,严重者应及时就医。11.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由于本品的血浆蛋白结合率高,可能会置换其他蛋白结合药物。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