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霉素眼膏对比甲酚皂溶液

3图 红霉素眼膏

红霉素眼膏

OTC甲类 医保甲类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红霉素眼膏
红霉素眼膏
红霉素眼膏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红霉素眼膏 红霉素眼膏 甲酚皂溶液 甲酚皂溶液
类型

OTC甲类

处方药

品牌

规格

2.5g

剂型

眼用制剂(眼膏剂)

主要成分

红霉素。

本品主要成分是甲酚的肥皂溶液。

性状

本品为白色至黄色的软膏。

生产企业

北京双吉制药有限公司

河北健宁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1021270

国药准字H13022590

作用与功效

用于沙眼、结膜炎、睑缘炎及眼外部感染。

本品用于器械、环境消毒及处理排泄物

用法用量

涂于眼睑内,一日2~3次,最后一次宜在睡前使用。

用其水溶液浸泡,喷洒或擦抹污染物体表面,使用浓度为1%~5%,作用时间为30~60分钟。对结晶核杆菌使用5%浓度,作用1~2小时。为加强杀菌作用,可加热药液至40~50℃。对皮肤的消毒浓度为1~2%。消毒敷料、器械及处理排泄物用5~10%水溶液。

不良反应

偶见眼睛疼痛,视力改变,持续性发红或刺激感等过敏反应。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禁忌

尚不明确。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儿童用药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老人用药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理作用

红霉素为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作用机制是抑制细菌蛋白质合成,对革兰阳性细菌和沙眼衣原体有抗菌作用。

1.有引起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的报道,目前已证实本药对婴儿有致死性。2.误服本药可引起广泛的局部组织腐蚀,引起疼痛、出汗、恶心、呕吐和腹泻,可出现短暂的兴奋,随之出现知觉丧失、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循环和呼吸衰竭、肺水肿、肝肾坏死和功能衰竭。尚有引起死亡的报道。

注意事项

1.避免接触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用前应洗净双手。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使用后应拧紧瓶盖,以免污染药品。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本品对皮肤和黏膜有腐蚀性。使用时必须稀释,严格防止与皮肤黏膜接触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品纠错&商务合作联系电话:

18296111718(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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