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防己甲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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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汉防己甲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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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美舒利缓释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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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20mg*30片 |
0.2g*7片 |
| 剂型 | 片剂 |
片剂 |
| 主要成分 | 汉防己甲素。化学名称: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38H42N2O6分子量:622.72 |
本品活性成分为尼美舒利。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2163 |
国药准字H20090235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风湿痛、关节痛、神经痛。与小剂量放射合并用于肺癌;亦用于单纯硅肺I、II、III期及各期煤硅肺。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 用法用量 | 口服。1.抗风湿及镇痛:每次20mg~40mg,一日3次。2.抗肺癌:每次40mg~60mg,一日3次。3.抗硅肺:每次60mg~100mg,一日3次,服用6天,停药1天,疗程3个月。 |
本品依据临床实际情况采用尽可能短的疗程。1.口服,一次200mg(一片),一日一次,餐后服用。2.须整片吞服,不可掰开。 |
| 不良反应 | 部分患者服药后会有轻度嗜睡、乏力、恶心、上腹部不适,长期口服可能会引面部色素沉着,停药后可消退。 |
1.本品为局部用药,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极少出现,但不能排除其可能性。2.全身不良反应:胃灼热、恶心、胃痛,但症状都很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3.也可能出现头晕、嗜睡、胃溃疡或肠胃出血以及Stevens-Tohnson’s综合症。 |
| 禁忌 | 1.肝、肾等脏器发生器质性病变患者禁用。2.孕妇禁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乙酰水杨酸或对其他非甾体类药过敏者禁用。2.正处于胃肠道出血的患者或消化道溃疡期的患者禁用。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能引起小鼠精子畸形率及微核率增高,有致突变作用,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 儿童用药 | 尚未明确。 |
禁止用于12岁以下儿童。 |
| 老人用药 | 尚未明确。 |
尚不明确 |
| 药理作用 | 1.药理:本品通过降低过氧化物释放和吞噬细胞的活性而起到镇痛作用:还能通过抑制肿瘤耐药细胞表面P-糖蛋白的过度表达功能,增加化疗药物在肿瘤细胞内的积聚,增强肿瘤细胞对化疗药物的敏感性。汉防己甲素可使矽肺胶原纤维松散、降解,脂类减少,微管结构消失、解聚,前胶原转化受阻,在间隙内出现新的细胞。 2.毒理:本品最小致死量:蟾蜍前淋巴囊注射时为1000mg/kg~1200mg/kg;小鼠腹腔注射时为700mg/kg~-800mg/kg;家兔注射时为40mg/kg~42mg/kg。汉防己甲素可引起小鼠精子畸形率及微核率增高,对姐妹染色单体交换频率影响不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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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服药期间每3个月复查肝功能、心电图等。 |
1.本品只适用于完整的皮肤表面,忌用于破损皮肤或开放性创伤口。2.勿与眼睛及粘膜接触。3.本品仅供外用,切勿入口。4.具有出血病史、上消化道疾病、接受抗凝剂或服用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慎用。5.轻、中度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慎用。6.在并用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之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治疗,进行眼科检查。 |
| 药物相互作用 | 1.能减轻化疗药物引起的消化道反应与肢体麻木症状,并对化疗引起的血红蛋白与白细胞的损害有保护作用。2.使口服环孢素A后的最高血药浓度(Cmax)增高。 |
1.由于本品的血浆蛋白结合率高,可能会置换其他蛋白结合药物。2.呋塞米影响尼美舒利的吸收,使尼美舒利的AUC值下降约25%。3.非诺贝特、甲苯磺丁脲、水杨酸可将尼美舒利从血浆蛋白上置换下来,呋塞米、格列苯脲及治疗剂量的华法林对尼美舒利与蛋白的结合率无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