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蛇止痒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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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乌蛇止痒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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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乌甲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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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 品牌 | 白云山 |
赛福美 |
| 规格 | 45g |
0.4mg*18片 |
| 剂型 | 丸剂(浓缩水丸) |
片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乌梢蛇﹑蛇床子﹑人工牛黄﹑当归﹑牡丹皮﹑苦参﹑防风﹑苍术。 |
草乌甲素,化学名称为:(1α,6α,14α,16α)-四氢-8,13,14-三醇-20-乙基-1,2,16-三甲 氧基-4-甲氧甲基-8-乙醇氧基-14-(4-对甲氧基苯甲酯)-乌头碱。 |
| 性状 | 本品为黑色的水丸,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气香,味苦、辛。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044 |
国药准字H20057421 |
| 作用与功效 | 养血祛风,燥湿止痒。用于皮肤瘙痒,荨麻疹。 |
用于风湿性及类风湿性关节炎、腰肌劳损、肩周炎、四肢扭伤、挫伤等。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5克(约20丸),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片,一日2~3次。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极少数病人用药后可出现短暂性轻度心慌、恶心、唇舌发麻及心悸等。 |
| 禁忌 | 孕妇禁用。 |
1.心脏病患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 药理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1.药理本品具有较强的镇痛及明显的抗炎作用,本品的镇痛作用是中枢性的,并与脑内5-羟色胺水平密切联系,起效时间比吗啡慢,但维持时间长,无成瘾性;其抗炎作用不通过肾上腺体系,而与抑制PG水平有关;本品有解热和局部麻醉作用。2.毒理急性毒性试验LD50:小鼠皮下注射为0.92mg/kg,大鼠为0.51mg/kg。亚急性毒性试验连续给药1-3个月,对实验动物的血常规、肝、肾功能无明显影响,心电图有一过性变化。小剂量给药对实验无明显毒害,大剂量给药接近中毒剂量时,可出现短时间呼吸抑制,脑水肿,骨髓前角细胞变性暂时改变;窦性心率减慢至室性心率异常;胃肠黏膜受损。 |
| 注意事项 | 1.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疗效;2.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3.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4.服药期间宜食清淡、易消化食物,忌食辛辣、油腻食物;5.患处不宜用热水洗烫;6.不宜滥用护肤、止痒的化妆品及外用药物。必需使用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时,如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8.小儿使用本品时,应在医师指导下,减量服用;9.服用一周后,症状无改善者,应向医师咨询,或停用本品,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两次用药相隔时间不宜少于6小时。2.出现不良反应时,可静脉注射高渗葡萄糖加维生素C,也可注射阿托品,并应减量或停用;反应极重者,可按乌头中毒处理,并停药。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