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
AstraZeneca Pty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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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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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福平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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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2ml:1mg*5支 |
0.15g |
| 剂型 | 混悬剂 |
片剂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为布地奈德。 |
本品主要成份是利福平。 |
| 性状 | 本品为细微颗粒混悬液,静置后有细微颗粒沉淀,振摇后成白色或类白色混悬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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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AstraZeneca Pty 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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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H20140474 |
国药准字H34020888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治疗支气管哮喘。2.可替代或减少口服类固醇治疗。3.建议在其它方式给予类固醇治疗不适合时应用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 |
1.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各种结核病的初治与复治,包括结核性脑膜炎的治疗。2.本品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麻风,非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3.本品与万古霉素(静脉)可联合用于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所致的严重感染,利福平与红霉素联合方案可用于军团菌属严重感染。4.用于无症状的脑膜炎奈瑟菌带菌者,以消除鼻咽部位的脑膜炎奈瑟菌,但不适用于脑膜炎奈瑟菌感染的治疗。 |
| 用法用量 | 成人:一次1~2mg,一天二次。儿童:一次0.5~1mg,一天二次。维持剂量维持剂量应个体化,应是使病人保持无症状的最低剂量。建议剂量;成人:一次0.5~1mg,一天二次。儿童:一次0.25~0.5mg,一天二次。 |
1.抗结核治疗:(1)成人,口服,一日0.45g~0.60g,空腹顿服,每日不超过1.2g。(2)1个月以上小儿每日按体重10~20mg/kg,空腹顿服,每日量不超过0.6g。2.脑膜炎奈瑟菌带菌者:(1)成人5mg/kg,每12小时1次,连续2日。(2)1个月以上小儿每日10mg/kg,每12小时1次,连服4次。(3)老年患者,口服,按每日10mg/kg,空腹顿服。 |
| 不良反应 | 本品可能发生以下不良反应:1.轻度喉部刺激、咳嗽、声嘶。2.口咽部念珠菌感染。3.速发或迟发的过敏反应,包括皮疹、接触性皮炎、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和支气管痉挛。4.精神症状,如紧张、不安、抑郁和行为障碍等。 |
1.消化道反应最为多见,口服本品后可出现厌食﹑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发生率为1.7%~4.0%,但均能耐受。2.肝毒性为本品的主要不良反应,发生率约1%,在疗程最初数周内,少数患者可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肝肿大和黄疸,大多为无症状的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在疗程中可自行恢复,老年人﹑酗酒者﹑营养不良﹑原有肝病或其他因素造成肝功能异常者较易发生。3.变态反应大剂量间歇疗法后偶可出现"流感样症候群",表现为畏寒﹑寒战﹑发热﹑不适﹑呼吸困难﹑头昏﹑嗜睡及肌肉疼痛等,发生频率与剂量大小及间歇时间有明显关系。4.偶可发生急性溶血或肾功能衰竭,目前认为其产生机制属过敏反应。5.其他患者服用本品后,大小便﹑唾液﹑痰液﹑泪液等可呈橘红色。6.偶见白细胞减少﹑凝血酶原时间缩短﹑头痛﹑眩晕﹑视力障碍等。 |
| 禁忌 | 对布地奈德或任何其它成分过敏者。 |
1.对本品或利福霉素类抗菌药过敏者禁用。2.肝功能严重不全、胆道阻塞者和3个月以内孕妇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1.来自孕妇的临床经验有限,与其它糖皮质激素一样,在动物试验中,布地奈德引起各种类型的畸形(腭裂,骨骼畸形),但是,动物实验的资料与人的关联性尚未显现。在获得更多的经验前,孕妇不应使用本品,除非有特别的考虑。2.尚不知布地奈德能否进入母乳。 |
1.利福平可透过胎盘,动物实验曾引起畸胎。人类虽尚无致畸报道,但目前无足够资料表明可在妊娠期安全应用。3个月以内孕妇禁用,3个月以上孕妇慎用。2.利福平可由乳汁排泄,哺乳期妇女用药应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 |
| 儿童用药 | 6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的经验有限。 |
1.本品在5岁以下小儿应用的安全性尚未确立。2.婴儿慎用。 |
| 老人用药 | 老年患者用量与成人相同。 |
老年患者肝功能有所减退,用药量应酌减。 |
| 药理作用 | 1.布地奈德是一具有高效局部抗炎作用的糖皮质激素,它能增强内皮细胞、平滑肌细胞和溶酶体膜的稳定性,抑制免疫反应和降低抗体合成,从而使组胺等过敏活性介质的释放减少和活性降低,并能减轻抗原抗体结合时激发的酶促过程,抑制支气管收缩物质的合成和释放而减轻平滑肌的收缩反应。2.急性、亚急性和长期毒性研究发现,布地奈德的全身作用,如体重下降、淋巴组织及肾上腺皮质萎缩,比其它糖皮质激素弱或者与其它糖皮质激素相当。3.经过六个不同的试验测试系统评价,布地奈德无致突变作用,亦无致癌作用。 |
1.消化道反应最为多见,口服本品后可出现厌食﹑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发生率为1.7%~4.0%,但均能耐受。 2.肝毒性为本品的主要不良反应,发生率约1%,在疗程最初数周内,少数患者可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肝肿大和黄疸,大多为无症状的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在疗程中可自行恢复,老年人﹑酗酒者﹑营养不良﹑原有肝病或其他因素造成肝功能异常者较易发生。 3.变态反应大剂量间歇疗法后偶可出现"流感样症候群",表现为畏寒﹑寒战﹑发热﹑不适﹑呼吸困难﹑头昏﹑嗜睡及肌肉疼痛等,发生频率与剂量大小及间歇时间有明显关系。 4.偶可发生急性溶血或肾功能衰竭,目前认为其产生机制属过敏反应。 5.其他患者服用本品后,大小便﹑唾液﹑痰液﹑泪液等可呈橘红色。 6.偶见白细胞减少﹑凝血酶原时间缩短﹑头痛﹑眩晕﹑视力障碍等。 |
| 注意事项 | 1.布地奈德不适用于快速缓解支气管痉挛。因此布地奈德不宜单独用于治疗哮喘持续状态或其它哮喘急性发作,后者需加强治疗措施。2.对于由口服类固醇转为布地奈德治疗的病人,需要特别小心,因为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需要几个月才能完全恢复。在哮喘加重或严重发作期间,病人需要额外口服类固醇。建议这些病人随身带警示卡(见临床管理:口服皮质类固醇依赖的病人)。3.以前曾接受高剂量类固醇全身治疗的病人,从口服治疗改用布地奈德治疗时,可能再发生早期的过敏症状,例如:鼻炎和湿疹,因为布地奈德的全身类固醇作用较低(见临床管理:口服皮质类固醇依赖的病人)。4.高剂量的糖皮质类固醇可能会掩盖一些已有感染的症状,也可能在使用时产生新的感染,对患活动或静止期肺结核病的病人或呼吸系统的真菌,细菌或病毒感染者,需特别小心。5.由于在长期高剂量治疗过程,发现部分病人有一定程度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因此建议进行血液学和肾上腺功能的监测。6.当存在气胸,气囊肿或纵隔气肿等情况时,不宜通过正压输送系统(如IPPB)给药,除非已进行特殊的引流。7.应避免合用酮康唑,伊曲康唑或其它强效CYP3A4抑制剂,若必须合用上述药物,则用药间隔时间应尽可能长。8.当口服甾体激素的患者换用本药时需格外注意,因为他们可能在相当长时间内处于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的危险状况中,需要高剂量皮质激素进行急救的患者以及长期接受皮质激素吸入剂最大推荐剂量进行治疗的患者可能也有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的危险,当这些患者处于严重应激状态时就可能表现出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的症状和体征,在应激或择期手术期间,应给予全身性皮质激素。9.运动员慎用。 |
1.酒精中毒、肝功能损害者慎用。2.对诊断的干扰:(1)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试验)阳性。(2)干扰血清叶酸浓度测定和血清维生素B12浓度测定结果。(3)可使磺溴酞钠试验滞留出现假阳性。(4)可干扰利用分光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的结果。(5)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高。3.利福平可致肝功能不全,在原有肝病患者或本品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同服时有伴发黄疸死亡病例的报道,因此原有肝病患者,仅在有明确指征情况下方可慎用,治疗开始前、治疗中严密观察肝功能变化,肝损害一旦出现,立即停药。4.高胆红素血症系肝细胞性和胆汁潴留的混合型,轻症患者用药中自行消退,重者需停药观察,血胆红素升高也可能是利福平与胆红素竞争排泄的结果,治疗初期2~3个月应严密监测肝功能变化。5.单用利福平治疗结核病或其他细菌性感染时病原菌可迅速产生耐药性,因此本品必须与其他药物合用。治疗可能需持续6个月~2年,甚至数年。6.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并导致齿龈出血和感染、伤口愈合延迟等。此时应避免拔牙等手术、并注意口腔卫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复正常。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7.利福平应于餐前l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清晨空腹一次服用吸收最好,因进食影响本品吸收。8.肝功能减退的患者常需减少剂量,每日剂量≤8mg/kg。9.肾功能减退者不需减量。在肾小球滤过率减低或无尿患者中利福平的血药浓度无显著改变。10.服药后尿、唾液、汗液等排泄物均可显橘红色。 |
| 药物相互作用 | 1.应避免与酮康唑合用。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酒可致利福平性肝毒性发生率增加,并增加利福平的代谢,需调整利福平剂量,并密切观察患者有无肝毒性出现。2.对氨基水杨酸盐可影响本品的吸收,导致其血药浓度减低;如必须联合应用时,两者服用间隔至少6小时。3.本品与异烟肼合用肝毒性发生危险增加,尤其是原有肝功能损害者和异烟肼快乙酰化患者。4.利福平与乙硫异烟胺合用可加重其不良反应。5.氯苯酚嗪可减少利福平的吸收,达峰时间延迟且半衰期延长。6.利福平与咪康唑或酮康唑合用,可使后两者血药浓度减低,故本品不宜与咪唑类合用。7.肾上腺皮质激素(糖皮质激素﹑盐皮质激素)﹑抗凝药﹑氨茶碱﹑茶碱﹑氯霉素﹑氯贝丁酯﹑环胞素﹑维拉帕米(异搏定)﹑妥卡尼﹑普罗帕酮﹑甲氧苄啶﹑香豆素或茚满二酮衍生物﹑口服降血糖药﹑促皮质素﹑氨苯砜﹑洋地黄苷类﹑丙吡胺﹑奎尼丁等与利福平合用时,由于后者诱导肝微粒体酶活性,可使上述药物的药效减弱,因此除地高辛和氨苯砜外,在用利福平前和疗程中上述药物需调整剂量,本品与香豆素或茚满二酮类合用时应每日或定期测定凝血酶原时间,据以调整剂量。8.本品可促进雌激素的代谢或减少其肠肝循环,降低口服避孕药的作用,导致月经不规则,月经间期出血和计划外妊娠。所以,患者服用利福平时,应改用其他避孕方法。9.本品可诱导肝微粒体酶,增加抗肿瘤药达卡巴嗪(dacarbazine)﹑环磷酰胺的代谢,形成烷化代谢物,促使白细胞减低,因此需调整剂量。10.本品与地西泮(安定)合用可增加后者的消除,使其血药浓度减低,故需调整剂量。11.本品可增加苯妥因在肝脏中的代谢,故两者合用时应测定苯妥因血药浓度并调整用量。12.本品可增加左旋甲状腺素在肝脏中的降解,因此两者合用时左旋甲状腺素剂量应增加。13.本品亦可增加美沙酮﹑美西律在肝脏中的代谢,引起美沙酮撤药症状和美西律血药浓度减低,故合用时后两者需调整剂量。14.丙磺舒可与本品竞争被肝细胞的摄入,使本品血药浓度增高并产生毒性反应。但该作用不稳定,故通常不宜加用丙磺舒以增高本品的血药浓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