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列齐特分散片对比阿司匹林肠溶片

3图 格列齐特分散片

格列齐特分散片

处方药 医保乙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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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列齐特分散片
格列齐特分散片
格列齐特分散片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格列齐特分散片 格列齐特分散片 阿司匹林肠溶片 阿司匹林肠溶片
类型

处方药

OTC乙类

品牌

规格

40mg*40片

0.3g

剂型

分散片剂

片剂(肠溶)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格列齐特。

本品主要成份:阿司匹林。

性状

生产企业

南昌弘益药业有限公司

安徽高山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0102

国药准字H34020430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Ⅱ型糖尿病。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法用量

本品为分散片,使用时将其加入适量水中,搅拌均匀分散后服用,也可直接用水送服。开始用量40~80mg,一日1~2次,以后根据血糖水平调整至一日80mg~240mg,分2~3次服用,最大剂量一般不超过320mg。待血糖控制后,每日改服维持量。老年患者酌减。

用法:口服。肠溶片应饭前用适量水送服。1.降低急性心肌梗死疑似患者的发病风险:建议首次剂量300mg,嚼碎后服用以快速吸收。以后每天100-200mg。2.预防心肌梗死复发:每天100-300mg。3.中风的二级预防:每天100-200mg。4.降低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及其继发脑卒中的风险:每天100-200mg。5.降低稳定性和不稳定性心绞痛患者的发病风险:每天100-300mg。6.动脉外科手术或介入手术后,如经皮冠脉腔内成形术(PTCA),冠状动脉旁路术(CABG),颈动脉内膜剥离术,动静脉分流术:每天100-300mg。7.预防大手术后深静脉血栓和肺栓塞:每天100-200mg。8.降低心血管危险因素者(冠心病家族史﹑糖尿病﹑血脂异常﹑高血压﹑肥胖﹑抽烟史﹑年龄大于50岁者)心肌梗死发作的风险:每天100mg。

不良反应

1. 低血糖:可能出现严重的迁延性低血糖。肝、肾功能低下时,格列齐特的血药浓度升高,可产生严重的低血糖。老年者、虚弱者、营养不良、饥饿状态以及肾上腺或垂体功能不全者,热量摄取不足、大量运动、过量饮酒时容易产生低血糖。这些情况应谨慎应用。低血糖的症状包括头痛、乏力、高度空腹感、虚汗、心悸、兴奋、烦躁、神经过敏、集中力低下、知觉异常、头晕,严重时可导致神经错乱、精神障碍、意识障碍、昏迷、震颤、惊厥和死亡。缓慢进行的低血糖常常是以精神障碍、意识障碍为主,应注意。老年人或服用β-肾上腺素受体阻断药的患者对低血糖不易觉察。2. 血液:有时出现贫血、白细胞减少。3. 消化系统:有时可见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有时可见肝脏障碍。4. 皮肤反应:格列齐特引起的过敏性皮肤反应,有瘙痒症、发疹。5. 泌尿系统:可见BUN、血清肌酐升高,也可见轻度低钠血症。6. 其他:有时出现头重、头痛、眩晕、热感。曾有引起戒酒硫样反应的报道。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1)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表现为血性或柏油样便,胃部剧痛或呕吐血性或咖啡样物,多见于大剂量服药患者。(2)支气管痉挛性过敏反应,表现为呼吸困难或哮喘。(3)皮肤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4)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禁忌

1. 肝﹑肾功能严重不全者禁用。2. 磺酰脲类药物及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3. 重症感染﹑手术前后及严重外伤者禁用。4. 重症酮症酸中毒﹑糖尿病性昏迷和昏迷前期禁用。5. 有呕吐﹑腹泻等胃肠道障碍者禁用。6. 幼年糖尿病患者﹑胰岛素依赖型(I型)糖尿病患者﹑白细胞减少患者禁用。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动物试验和临床观察证明格列齐特有致畸作用,而且在乳汁中分泌,因此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本品。

1. 孕妇。几个回顾性流行病学研究中,怀孕的头3个月使用水杨酸盐可能与畸形(颚裂﹑心脏畸形)危险性升高有关。但现有的资料不足以评估阿司匹林用于长期治疗(剂量大于150mg/天)时导致畸形的可能性。常规治疗剂量时危险性降低。在一项32,000对母子参与的前瞻性研究中,未显示畸形危险性升高。孕妇服用水杨酸前应审慎权衡利弊;作为预防措施,长期治疗的剂量尽量不超过150mg/天。在妊娠最后。个月,服用高剂量的阿司匹林(大于200mg/天)可能导致孕期延长,母体子宫的收缩受抑和胎儿的心肺毒性(例如动脉导管提前关闭)。此外,母亲和胎儿的出血风险增加。分娩前短期服用高剂量阿司匹林可导致胎儿颅内出血,尤其是早产儿。因此所有含有阿司匹林的药物禁用于妊娠最后。个月的妇女,除非在正确的临床专家建议和严密监测下极有限的应用于心血管和产科。2. 哺乳期妇女。水杨酸盐及降解产物能少量地进入母乳。目前未发现偶然服用时对婴儿产生不良反应,一般不需停止哺乳。但常规服用或高剂量摄入时,应尽早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

儿童不宜使用本品。

如未咨询医生,含有阿司匹林的药物不应用于儿童和青少年的伴或不伴发热的病毒感染。某种病毒性疾病,尤其是流感A,B和水痘,可能会发生少见的危及生命的Reye综合征,需立即进行药物治疗。合并应用阿司匹林时发生Reye综合征的风险可能增加,但相关性尚未得以证实。持续地呕吐可能是Reye综合征的信号。

老人用药

老年Ⅱ型糖尿病患者服用本品时用药量应减少,宜用作用时间较短的制剂,避免用长效制剂。

老年用药请参见【注意事项】,使用前咨询医生。

药理作用

药理作用:本品是第二代磺酰脲类降血糖药,作用较强,其机理是选择性地作用于胰岛β细胞,促进胰岛素分泌,并提高进食葡萄糖后的胰岛素释放,使肝糖生成和输出受到抑制。 动物实验和临床使用还证明格列齐特能降低血小板聚集和粘附力,防止纤维蛋白沉积在微血管壁上,对糖尿病微血管病变有防治作用。动物实验结果表明,长期使用格列齐特能明显降低胆固醇,降低甘油三酯和脂肪酸。组织学检查表明,它可抑制由高胆固醇食物引起的动脉、尤其是冠状动脉的损伤,对减少心血管并发症有利。毒理研究:急性毒性:小鼠静脉注射给药LD50(mg/kg),雄性为295,雌性为315;皮下注射给药LD50(mg/kg)雄性为1141,雌性为1134,口服给药雄性和雌性小白鼠的最大给药量均超过5000mg/kg。大鼠静脉注射给药LD50(mg/kg)雄性为382,雌性为387;皮下注射给药雄性和雌性大白鼠最大给药量均超过1000mg/kg;口服给药雄性和雌性大白鼠最大给药量均超过5000mg/kg。 生殖毒性:格列齐特大鼠给予中毒剂量(400mg/kg·d),见出产率下降、授乳不良、胎鼠体重下降、子代的死亡率升高、体重增长抑制。家兔给予格列齐特中毒剂量(120mg/kg·d),见胎鼠死亡,低于此剂量则未见明显异常。 已有研究报道格列齐特能通过胎盘引起新生儿低血糖,但是尚不能确定格列齐特是否在人类乳汁中分泌。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注意事项

1. Ⅱ型糖尿病患者在发生感染、外伤、手术等应激情况及酮症酸中毒和非酮症高渗性糖尿病昏迷时,应停止服用本品,改用胰岛素治疗。2. 本品不适用于胰岛素依赖型(I型)糖尿病患者。3. 本品与抗凝药合用时,应定期做凝血检查。4. 本品剂量过大、饮酒过度、脑垂体和肾上腺功能不全、营养不良、虚弱、高热、肝或肾功能不正常、进食减少或剧烈运动时,应慎用本品,注意防止低血糖反应。5. 从事高空作业或汽车驾驶等危险作业者,应慎用本品,因为可能出现低血糖。6. 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必须定期检查患者的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肝功能、肾功能、血象,并进行眼科检查。7. 饮食和运动治疗是使用本品治疗的前提,不控制饮食,药物治疗不可能取得良好的效果。8. 肥胖糖尿病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限制每日摄入总热量及脂肪,进行适量运动。9. 漏服一次药,应尽快补上,如已接近下次用药时间,不要加倍用药。10. 本品单独使用一个时期后疗效减弱者,可合用其他类型口服降血糖药或胰岛素。11. 当出现轻度或中度的低血糖症状(冷汗、乏力、颤抖、头痛、感觉异常、面色苍白、全身不适、眩晕、饥饿、心动过速)时,应立即给患者服用糖水、糖、饼干等,严重情况静注高渗葡萄糖注射液解救。然后根据低血糖情况调整饮食及用药剂量,可减量或停止服用本品。12. 当从服用其他降血糖药改用本品时,应在停止服用以前服用的其他降血糖药一天后方可服用本品。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 必须整片吞服,不得碾碎或溶解后服用。4. 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6. 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7. 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8.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1. 本品与下列药物合用时可增加发生低血糖的危险,用药量减少。给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服用这些药物时,应密切注意观察可能出现的低血糖。若从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撤去这些药物时,则需要密切观察血糖可能失去控制。(1) 抑制本品由尿中排泄,如治疗痛风的丙磺舒,别嘌呤等。(2) 延缓本品的代谢,如酒精,H2-受体阻滞剂(西咪替丁,雷尼替丁,法莫替丁等),苯二氮䓬类,双环已乙哌啶,氯贝丁酯,氯霉素,四环素,磺胺类抗菌药,抗真菌药咪康唑,抗凝药等。本品与酒精同服可引起腹痛,恶心,呕吐,头痛以及面部潮红(尤以合用氯磺丙脲时),与香豆素类抗凝剂合用时,开始二者血浆浓度皆升高,以后二者血浆浓度皆减少,故应按情况调整两药的用量。(3) 促使与血浆白蛋白结合的本品分离出来,如水杨酸盐,降血脂药贝特类等。(4) 药物本身具有致低血糖作用,如酒精,非甾体抗炎药,特别是水杨酸盐,胍乙啶,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奎尼丁等。(5) 合用其他降血糖药物,如胰岛素,二甲双胍,阿卡波糖及胰岛素增敏剂等。(6) β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可干扰低血糖时机体的升血糖反应,阻碍肝糖酵解,同时又可掩盖低血糖的警觉症状。2. 下列药物与本品同时使用可升高血糖,用药量应增加。给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服用这些药物时,应密切注意观察可能出现的血糖失控。若从接受本品治疗患者撤去这些药物时,则需要密切观察可能出现的低血糖。糖皮质激素,雌激素,噻嗪类利尿药和其他利尿药(如依他尼酸,呋塞米,氨苯喋啶,乙酰唑胺),肾上腺皮质激素,甲状腺制剂,口服避孕药,烟酸,拟交感神经类药物,异烟肼,苯妥英钠,利福平等。β肾上腺素受体阻滞药可拮抗本品促胰岛素分泌的作用,故也可致高血糖。3. 服用本品后饮酒,使乙醇在肝脏被酶分解,使乙醇代谢停止于醛的阶段,而使醛蓄积,可出现戒酒硫(disulfiram)样作用。

1.本品不宜与抗凝血药(如双香豆素、肝素)及溶栓药(链激酶)同用。2.抗酸药如碳酸氢钠等可增加本品自尿中的排泄,使血药浓度下降,不宜同用。3.本品与糖皮质激素(如地塞米松等)同用,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4.本品可加强口服降糖药及甲氨蝶呤的作用,不应同用。5.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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