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波姆眼用凝胶
Dr. Gerhard Mann, Chem.-Pharm.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卡波姆眼用凝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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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酸氯苯那敏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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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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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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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卡波姆 |
马来酸氯苯那敏。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Dr. Gerhard Mann, Chem.-Phar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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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H20150262 |
国药准字H34023302 |
| 作用与功效 | 作为泪液的替代物治疗干眼症,例如干燥性角膜结膜炎的对症治疗。 |
本品适用于皮肤过敏症:荨麻疹、湿疹、皮炎、药疹、皮肤瘙痒症、神经性皮炎、虫咬症、日光性皮炎。也可用于过敏性鼻炎、血管舒缩性鼻炎、药物及食物过敏。 |
| 用法用量 | 本品用于治疗干眼症时,针对不同个体,剂量可有所不同。根据症状的严重性,在泪囊旁滴...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次。 |
| 不良反应 | 使用本品可能引起短暂的视力模糊。对本品中所含的防腐剂(西曲溴铵)发生眼睛过敏的情况很少见。只有在个别病例中出现了对某一成份的不耐受。 |
主要不良反应为嗜睡、口渴、多尿、咽喉痛、困倦、虚弱感、心悸、皮肤瘀斑、出血倾向。 |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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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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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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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老年人较敏感应适当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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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是一种水凝胶,由固相(即基质-卡波姆)和作为分散介质的液相(水)组成。本品所使用的卡波姆是一种与季戊四醇烯丙醚或蔗糖交联的聚丙烯酸聚合物。本品中的卡波姆(0.2%w/w)可以形成高粘度的晶状透明凝胶。基于它的水凝胶性质,本品可以黏附于角膜的表面并且可以贮留液体。凝胶的结构会被泪液中的盐分破坏,释放出其中的水分。在一项针对干燥性角结膜炎病人的研究中发现,本品治疗6周后泪液驱散时间由平均5.3秒延长至11.2秒。SchimerⅠ试验值由4.8mm升高到10.7mm。非临床毒理研究:无法建立LD50值,因为本品没发现毒性。在家兔眼部急性刺激性试验中,本品没有显示出任何刺激性。在用豚鼠进行的敏感性试验中,没有发现本品有潜在的敏感性。给家兔眼睛使用本品五周以上,本品没有显示出局部或全身毒性。 |
主要不良反应为嗜睡、口渴、多尿、咽喉痛、困倦、虚弱感、心悸、皮肤瘀斑、出血倾向。 |
| 注意事项 | 1.使用前应摘除隐形眼镜,滴入本品后至少30分钟后才可佩戴。2.对驾驶和操纵机器能力的影响:尽管按照说明方法使用,由于使用凝胶后形成斑点状物,本品还是有可能影响视力约5分钟,因此患者应该在驾驶和操纵机器时加以小心。3.未打开包装的药品保质期为36个月。过期后,不可以使用(参见外部标识和管的折叠处)。开封后28天,残留的眼胶必须弃去。4.本品应保存在安全之处,避免儿童接触。 |
1.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2.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3.儿童剂量请向医师或药师咨询。|4.新生儿、早产儿不宜使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6.膀胱颈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消化性溃疡、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未知请注意:如果有其他局部眼用制剂与本品同时使用,本品应该最后使用,间隔5分钟以上。 |
1.本品不应与含抗组胺药(如马来酸氯苯那敏、苯海拉明等)的复方抗感冒药同服。|2.本品不应与含抗胆碱药(如颠茄制剂、阿托品等)的药品同服。|3.与解热镇痛药物配伍,可增强其镇痛和缓解感冒症状的作用。|4.与中枢镇静药、催眠药、安定药或乙醇并用,可增加对中枢神经的抑制作用。|5.本品可增强抗抑郁药的作用,不宜同用。|6.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