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吡卡胺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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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托吡卡胺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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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心莲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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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五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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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6ml*1支 |
每粒含穿心莲干浸膏010.5g |
| 剂型 | 眼用制剂 |
胶囊剂 |
| 主要成分 | 托吡卡胺 |
本品主要成分为穿心莲。 |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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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国药准字Z34020263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本品清热解毒。用于咽喉肿痛,口舌生疮。 |
| 用法用量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4次。 |
| 不良反应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本品为散瞳药,故在散瞳期间视物稍有不便,5小时即可恢复眼的正常调节功能。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1.在临床上口服穿心莲每次0.5g,每日4次,首剂加倍,可使部分患者血清sGPT暂时升高,停药后逐渐恢复。2.而每次服0.3g,每日3次,连服5日,对肝肾功能无明显影响。但偶见皮肤过敏性药疹等过敏反应。3.有2例在服药期间出现头晕、视物不清、欲睡、手足麻木,2小时后缓解,再次服药,症状又发且欲睡不能自持。 |
| 禁忌 | 闭角型青光眼者禁用;婴幼儿有脑损伤、痉挛性麻痹及先天愚型综合征者反应强烈应禁用 |
忌辛辣、刺激、油腻饮食。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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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婴幼儿有脑损伤、痉挛性麻痹及先天愚型综合征者反应强烈应禁用。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
| 老人用药 | 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抗胆碱药,能阻滞乙酰胆碱引起的虹膜括约肌及睫状肌兴奋作用,可引起散瞳和睫状肌麻痹。其0.5%溶液可引起瞳孔散大;1%溶液可引起睫状肌麻痹及瞳孔散大。 |
?尚不明确 |
| 注意事项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3.出现眼压升高及过敏症状时应停用。 |
1.忌食烟酒、辛辣、油腻食物。2.凡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忌用,。3.声哑、咽喉痛同时伴有其他症状,如心悸、胸闷、咳嗽气喘、痰中带血等,应及时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一般症状在服药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发热渐高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