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滋补气血。用于贫血,头晕,心悸健忘,妇女月经不调,产后血虚、体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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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当归、熟地黄、白芍(酒制)、川芎(酒制)、阿胶、黄芪(蜜炙)、党参、茯苓、甘草(蜜炙)。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珍珠精卵液。辅料为蛋白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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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蚌埠火鹤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南珠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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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94033 |
国药准字Z10970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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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补气血。用于贫血,头晕,心悸健忘,妇女月经不调,产后血虚、体弱。 |
凉血止血,滋阴清热。用于月经过多、经期延长、功能性子宫出血及使用宫内节育器后的不规则出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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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克,一日2次。 |
口服,在月经将来之前或刚见红时开始服用,一次20毫升,一日2次,或遵医嘱,5天为一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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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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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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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滋补气血。用于贫血,头晕,心悸健忘,妇女月经不调,产后血虚、体弱。 |
凉血止血,滋阴清热。用于月经过多、经期延长、功能性子宫出血及使用宫内节育器后的不规则出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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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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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血分有热,胃火炽盛,肺有痰热,外感风寒或风热者慎服。3.月经提前量多,色深红或经前、经期腹痛拒按,乳房胀痛者不宜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宜饭前服用。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 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4. 避免与其他药物同时服用,以免发生相互作用;5. 严格按照说明书推荐的剂量服用,不要自行增减剂量。 |